梅政办发〔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加快推进梅河口市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梅河口市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14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38号)精神,为加快推动 “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和管理的综合效能及水平,以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及日常生活为出发点,按照“部门职能不变、上下左右兼容、政府补助进卡、全市范围通用”的原则,以推进社会保障卡“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市通用”为目标,加快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重点推进全市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功能整合集中,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更广泛领域应用;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全面推进梅河口市数字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一卡通用。按照“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不再发行重复功能和新功能的各类卡片,集约建设、共享资源、简化流程、协同运行,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数字梅河口”建设规划,将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拓展深化到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在公共服务和管理中,凡是社会保障卡已经具备或经拓展可以实现的功能,各相关部门要共享资源、全面应用,通过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实现不同部门的信息整合、数据集中、资源共享和服务融通。
(二)统一组织,强化协作。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按统一组织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对接,按“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协同推动。坚持全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强化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高效便民,保障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业务,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一卡通”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运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卡通”建设和应用稳定、安全。
(四)强化服务,创新管理。按照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分类,对于有政策支撑的身份证件、待遇发放和费用缴纳等功能要立即应用;对于需要系统对接和终端布设才能实现的自助查询等功能要积极推进;对于需要拓展现有功能的信息记录、便捷支付等功能要主动应用。
三、主要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制定统一的标准实施规范,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全市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实施步骤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梅河口市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障卡建设有关政策拟定、宏观规划、事务协调,以及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服务、运维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业务调研。2021年3月末前,各相关部门牵头,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梳理本部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管理事项,完善基础数据资源,按身份证件、信息记录、自助查询、费用缴纳、待遇发放、数据分析的应用分类,编制本部门《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清单》,并制定应用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报送至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606办公室)。
(三)应用工作重点。
1. 惠农惠民补贴发放。2021年6月末前,使用社会保障卡替换原卡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2. 养老金发放。2021年3月末前,完成全市退休人员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工作任务。
3. 交通出行。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公交领域应用,在2021年6月末前完成公交车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乘车工作。
4. 旅游观光。2021年6月末前,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应用,鼓励旅游景区实现持社会保障卡人员享受门票优惠,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之一;完成社会保障卡代替图书借阅卡、健身卡等的应用工作。
5. 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待遇发放。2021年3月1日前,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卡更换为社会保障卡工作。
6. 就医诊疗一卡通。2021年6月末前完成使用社会保障卡代替原有医院诊疗卡的系统应用开发等工作。
7. 2021年6月末前,出台梅河口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规范,完善“一卡通”软硬件支撑环境,强化社会保障卡在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
8. 2021年底前,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各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全面应用。
9. 2022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个人的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业务,全面实现“一卡通办”。
五、职责分工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具体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信息共享交互机制,做好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发行、应用、管理、安全等工作的规划、推广及指导;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保补贴、就业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发放等工作中的应用;负责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服务网络、服务规范、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
(三)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推动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提高信息惠民能力及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各项政务事项;推动社会保障卡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融合应用。
(四)市公安局。通过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身份证件的相关功能和信息应用,支持社会保障卡数据共享互认。
(五)市民政局。推动实现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供养金、残疾人补贴、老龄老年人生活津贴、60年代精简退职、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六)市财政局。结合“数字梅河口”建设,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宣传及系统升级运维、技术接口改造和设备布设等工作的必要资金;牵头推动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与社会保障卡8个发卡银行合作,推进各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七)市教育局。探索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智慧校园“一卡通”的应用。
(八)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公交领域应用,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路桥建筑施工企业用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农民工工资。
(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实现退役军人、军属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各项工资津贴、抚恤补助,其他退役士兵农村籍生活补助金、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军休干部生活补助金住房补助、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十)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实现农业农村部门各项涉农补贴、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十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应用,推动实现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实现持卡人员享受门票优惠,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之一。推动实现在图书馆、体育健身场所等文化体育场所将社会保障卡代替图书借阅卡、健身卡的应用。
(十二)市税务局。推动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等领域进行应用。
(十三)市医保局。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诊疗、结算、信息查询服务的全面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诊疗就医结算“一卡通”。
(十四)市社保局。推动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五)市总工会。推动实现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十六)市残疾人联合会。推动实现各项补助到户到人的残联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七)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指导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依法合规加强加载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指导各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闪付功能的应用;利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大数据,推动持卡人个人征信管理。
(十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为应用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协助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保、医疗、民政、交通、工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本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补助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同时负责本乡镇需发放惠农补贴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工作,并将相关数据统计上报至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各类财政补贴。
(十九)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实施工作进行的跟踪督查。
其他部门的应用根据“数字吉林”建设进度和“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需推进。各部门在政府公共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原则上不再发放其他功能相近或相似的政务卡、市民卡、服务卡或电子卡,防止重复建设及政府部门主导的政务服务卡泛滥扰民。已有的各类政务服务卡要按照“便民高效、兼容并蓄”的原则,逐步向社会保障卡过渡,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心工程。各部门要落实好《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清单》,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将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一卡通”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推进“一卡通”应用。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破除壁垒、主动协同、积极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信息安全,排除共享难点,规范交互机制,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大数据的“互通互享”。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使群众能正确理解、积极响应、主动参与,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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