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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15: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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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99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21 

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3号)精神,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56要求,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实现辉发河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水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梅河口市辉发河出境断面2018年水质一、二季度为劣Ⅴ类水体,三、四季度为Ⅳ类水体,主要污染因子COD年均值为29.36mg/L、氨氮年均值为3.326mg/L,全年平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COD、氨氮,没有达到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我市除城区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外,规模建制镇(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存在直接排入辉发河的问题。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标准不高2018年11月份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城区污水产生量约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出水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不符合重点流域的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三)农业面源污染较为普遍一是辖区内耕地较多,化肥、农药虽然科学施用,但随着地表径流仍有部分残留汇入辉发河。二是畜禽养殖业点多面广,粗放式经营较为普遍,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较低,经雨水冲刷汇入河流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实现集中收集并有效处理,随意填埋问题较为突出,渗滤液存在污染隐患。 

(四)境外来水污染贡献明显莲河地表径流较大,入境断面水质COD年均值为74.85mg/L、氨氮年均值为5.102mg/L,远高于我市辉发河出境断面,因此污染贡献明显。 

(五)水体天然自净能力较差作为东北地区,低温季节较长,特别是冬季持续低温致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下降,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率较低,枯水期地表径流较小,河流自净能力较差,污染物排放量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制定目标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辉发河修复与保护蓝图。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我市辉发河出境断面劣五类水体为重点,针对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主要超标因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实现我市辉发河水环境质量改善。 

2. 系统治理。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落实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妥善处理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统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并重,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3. 精准治污。以问题为导向,排查主要污染来源,合理确定断面水质改善的目标任务和截污、控污、治污工程措施,尽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做到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相统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协调。 

 

4. 统筹推进。以落实河长制为主线,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乡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攻坚。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辉发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或优于Ⅲ类。  

到2020年,辉发河出境断面保持Ⅳ类水体标准,达标后水质类别不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标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验收,稳定实现5万吨日处理能力,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100%。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山城镇、红梅镇、海龙镇等人口集中重点乡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山城镇、红梅镇、海龙镇) 

1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0.5万m3/d城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初开工,201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营。 

2红梅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0.3万m3/d城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开工,2019年建成投入运营。 

3海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0.15万m3/d城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开工,2019年建成投入运营。 

(二)城市污染治理及河道整治。 

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根据《梅河口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9年7月末前完成条龙须沟治理工程2019年10月末治理完成河南白楼黑臭水体2020年10月末治理完成砂轮厂家属楼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 

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城市新区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制,老城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次数。(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2019年3月底前,开展辉发河沿岸入河排污口排查,逐个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实行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乡镇) 

开展河道清理。每年冬春两季,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对实施河长制管理的32条河流水域及岸线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危害水环境现象和行为的清理行动,属地政府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进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2019年5月底前完成乱占、乱采、乱建、乱堆整治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消化积存渗滤液。2019年5月中旬,实现400吨/日渗滤液处理能力,并稳定运行,力争于2020年末,将目前积存约6万吨渗滤液处理完毕,消除污染隐患。(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升垃圾处置能力。2019年末完成土建工程建设,主要生产设备购置进厂并实施安装2020年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三)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从严控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工信局) 

严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负荷。根据劣五类水体水质改善需求,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标准。(责任单位:住建局)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制浆造纸等项目,工业用水不得批准新增取用水资源。(责任单位:水利局) 

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玉米深加工、化工、屠宰、啤酒制造、制浆造纸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综合采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环保税收、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日常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监测。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频次,同时要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管,杜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2019年5月末,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全部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国网通化供电公司梅河口检修分公司、国网吉林梅河口市供电有限公司 

严格工业集聚区污染监管。全面开展工业集聚区内涉水企业排查,强化依托城市污水处理厂园区的监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产或停产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集聚区排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 

(四)治理农业农村污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农药化肥施用量负增长。全面做好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回收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加快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2020年集约化处理能力达到40万吨。结合区域特点主推“三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发展龙头企业带户养殖。健全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各乡镇负责督促辖区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2019年底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根据禁养区划,对已完成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旧场区复养,巩固关闭成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严禁新建养殖企业。适时划定限养区,并在限养区内严格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运行村生活垃圾社会化运营模式,2019年底前辉发河沿岸乡镇实现生活垃圾 “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有效收集处理并通过达标验收(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多种途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五)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 

保护水生态空间,禁止违法乱占河湖岸线水域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蓝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9年底前退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实施河东新区横、纵向水系河湖连通工程,2019年底完成和盛干渠城区段生态引水和河湖连通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 生态环境局 

(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保证生态用水需求。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项目取水时,保证生态用水需求。(责任单位:水利局) 

抓好节水工作。执行《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责任单位:水利局)落实国家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淘汰的相关政策,电力、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20年底前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工信局、水利局)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旱改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更新改造供水管网,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2019年底前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住建局) 

加强水循环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水利局) 

(七)加强海龙水库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继续推进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水源巡查工作,提高监管巡查能力,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避免水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对水库上游巡查管理水库上游三个村的环境卫生管控,坚决杜绝村民的生活垃圾流入库区,加强对水库水质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责任单位:水库灌区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可达性分析 

(一)项目投资估算。 

本方案涉及4类14个项目,总投资约 133651.35万元。 

(二)项目可达性分析。 

达到目标所需的入河负荷削减量计算采用河流削减量计算公式,河流削减量是指为使断面满足特定水环境质量目标,河流需削减的污染物负荷量。针对辉发河上各常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值超标的均值进行估算得到为保证河流各断面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需要削减的COD、氨氮污染负荷(消减样式见下式)。方案实施对氨氮和COD负荷的削减效果预测见表1。 

  

(式中:W水环境削减量,t/d; CS不同水功能区水质标准,mg/L;Qp—河水流量,m3/s;Ch—断面污染物浓度,mg/L;Qh—污水流量,m3/s;K1—污染物降解系数,d-1; X—河段长度,m; U—流速,m/s。) 

表1  河流削减量计算参数选取和分析结果 

河流 

流速(m/s 

河水流量m3/s 

降解系数(d-1 

km 

目标水质(mg/L) 

断面污染物浓度(mg/L 

污水流量m3/s 

水环境削减量(t/d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辉发河 

0.84 

2.33 

0.20 

0.1 

121 

30 

1.5 

29.36 

3.326 

-- 

-- 

0.3677 

注: 1、查阅相关资料及文献,根据《吉林省地表水环境容量汇编》可知,本次环境容量核定中选取的污染物降解系数参照《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中所规定的COD和氨氮两个指标降解系数的最大值,即COD降解系数取0.15~0.20(1/d),氨氮降解系数取0.10(1/d)。吉林地区、辽源地区和四平地区以讲解性差的化工废水为主,因此该地区COD、氨氮降解系数分别为0.15、0.08;其他地区取值为0.2、0.1。故本次计算COD、氨氮衰减系数分别为:0.20、0.10。 2、表中断面污染物浓度值取2018年年均监测值。根据表1计算可知,辉发河梅河口境内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共需削减氨氮134.195t/a。根据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要求,梅河口市提出了14项重点工程,上述工程实施后可削减流域污染物COD4624.2t/a,氨氮715.9t/a,因此辉发河流域梅河口市按照拟建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后可满足流域削减计划,达到流域水质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主要领导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市辉发河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达标工作的协调、推进、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任务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考核。辉发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将作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采取月调度、季通报、重点督办等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营造社会氛围。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台要加强对辉发河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达标工作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梅河口市辉发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落实清单 

   3. 梅河口市重点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4. 梅河口市重点流域水质目标考核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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