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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研究《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送审稿)》等问题
2025年3月28日,刘铁铎市长主持召开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出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新修改《统计法》精神;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送审稿)》《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建设(2.0版)暨提升年行动方案(送审稿)》、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梅河口市水网建设规划(报批稿)》。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出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新修改《统计法》精神
会议认为,修改统计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解决实践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统计工作领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组织这次学习是我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的具体举措。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推进统计事业更好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要推动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共享共赢的“大统计”工作格局,注重统计监测的预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加快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
二、关于《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送审稿)》
会议认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行政制度改革史上的创新之举,对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数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会议要求,收回市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由原部门继续实施,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做好衔接,避免出现行政权力实施真空。
三、关于《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建设(2.0版)暨提升年行动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同配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建设(2.0版)暨提升年行动方案(送审稿)》的制定有利于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打造清爽、干净、高效的营商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数局提交的《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建设(2.0版)暨提升年行动方案(送审稿)》。
会议要求,相关市级领导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体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市政数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务局作为提升年行动六大领域的牵头部门,要研究落实各自领域的专项工作,抓好统筹协调,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同作战。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建立健全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市纪委监委、市委和市政府督查机构要持续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引导全市广大干部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主动意识。
四、关于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
会议认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原则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的相关意见。
会议要求,各包保市级领导要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保机制,把“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列入我市重点督导工作,及时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各项目实施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审批建设内容,杜绝景观类项目建设、形象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市财政局要指导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杜绝挪用、占用相关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拨付等相关要求,通过财政、审计等监督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市发改局要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市农业农村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五、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
会议认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利局提交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的相关意见。
会议要求,要依法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履行公开交易等程序,认真开展相关的资产评估、审计以及可研立项等工作。要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底价,评估报告由市财政局备案。市水利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项目立项、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确保国有资产转让的合法合规。市发改局要科学合理做好农村饮水水费定价,配合融资需求,对项目进行备案管理。资产受让企业通过公开方式确定后,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供水服务,并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水费。
六、关于《梅河口市水网建设规划(报批稿)》
会议认为,编制《梅河口市水网建设规划(报批稿)》有利于加快落实国家、吉林省水网建设安排部署,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利局提交的《梅河口市水网建设规划(报批稿)》。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市水利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建设程序,加强技术审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保证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要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气象、审计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水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审批和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规划实施;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作用,有效利用金融政策和资金,加大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要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金融与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措保障机制,扩大资金来源。
七、关于光明中小学建设项目拟追加预算
会议认为,对光明中小学建设项目追加预算,有利于全面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是确保项目如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交的关于对光明中小学建设项目追加预算的相关意见。
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要做好追加预算项目的立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设计要简约适用,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和采购质量,把光明中小学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市发改局、住建局要配合市教育局完成追加项目审批和施工手续审批,确保规范有序。市财政局要负责教育教学设备采购的审批工作。
主 持:刘铁铎
出 席:林小明、杨木春、邹文博、郭 俊、何向平、赵昕晔、
王震宇、冯 珉、孙士岩、吴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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