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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梅政办发〔2023〕13号

发布时间:2023-12-14 16: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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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形成《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管和实施;将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实施机关调整情况,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和实施。删去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兽药广告审批”;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等许可事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审批”“开辟新柞蚕场批准”。

四、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删去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市支行主管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了调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政策解读:《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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