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河口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的通知

梅政办函〔2022〕43号

发布时间:2022-12-12 09:36: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部门及单位责任,营造推动企业上市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宋钦炜 新区管委会主任、代市长

副 组 长:王  军 新区党工委委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士岩 副市长、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高新区、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市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主要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相关情况。并做好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专班总体职责。

1.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指导与支持。金融部门要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邀请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上市服务机构专家授课辅导,加强对企业的调研指导,举办企业上市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宣讲资本市场政策,帮助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务操作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资本市场法治意识。

2.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根据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扶持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税收政策问题,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奖励扶持资金。

3.建立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相关审批部门对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前期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并积极对企业募集资金项目争取国家、省支持。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服务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

4.推动企业境内上市。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与境内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引导企业提前谋划,找准定位,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接,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

5.突出信息沟通共享。及时跟踪上市进程,动态更新项目现状。全面了解辖区内拟上市挂牌企业情况,帮助企业研判上市挂牌方向和时机。加大即将进入申报或已经申报上市挂牌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互动交流,全面掌握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进展情况,避免出现漏报辖区内已递交上市挂牌申请企业的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专班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下,按照职责定位做好落实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并购、融资“绿色服务通道”,牵头做好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文化类拟上市企业上市相关审批手续,依法配合指导妥善处理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的负面舆情和不良炒作。

高新区:负责做好辖区内优质企业的摸底、筛选、推荐和上市培育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化解上市挂牌障碍,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对医药健康产业链等优质企业的摸底、甄选、推荐和上市培育工作,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指导企业争取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兑现上市相关专项扶持资金。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企业有关的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事宜,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前,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优先安排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快速办理企业依法用地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事宜;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鼓励类的项目用地,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鼓励“腾飞类”企业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挂牌企业有关的环评审批或备案,及环境行政处罚事宜,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对农产品和食品深加工、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游等领域优质企业的挖掘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参加本行业优质企业的认定。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推荐认定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包装推介项目,提供对接服务,引导资本注入。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办理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社保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根据拟上市企业需要,核实拟上市企业参保人数及缴费等情况,依法依规出具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书。

市税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的税收问题;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改制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腾飞类”企业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暂缓缴纳有关税款。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自身定位,明确责任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班办公室要扎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职责。各责任部门要严格遵循专班的有关要求,将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