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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14: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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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吉政发〔2021〕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协同联动,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更好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将体育事业建设成为梅河口发展的标志性事业。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的综合功能和多元社会价值,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健康生活理念成为新常态。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群众体育健身消费明显增加,全民健身成为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体育产业市场化日趋成熟,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大众冰雪项目基础设施数量显著增加,群众性冰雪运动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为实现我省冰雪强省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适龄人口的45%,按比例达到32万人以上,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5%以上。冰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网球、健步走、户外运动等体育健身项目的参与人数明显增加。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城乡各类体育健身场地不断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以上。城区建有“10分钟健身圈”,乡镇(街)、行政村(社区)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并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档升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达到100%以上。增加城区和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和可拆装式小型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内体育中心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场馆运营实现健康良性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多元化体育需求。鼓励冬季利用山地、河、库修建滑冰场和滑雪场。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大力推动体育社会化发展,扩大体育协会覆盖面,加强和规范对基层体育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进一步完善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建立和完善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类体育协会,组建成立“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协会,带动集体小球项目发展。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组织。重点加强健身站点建设,完善健身站点各项服务功能。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到2025年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总人口的2%,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2200人以上。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每个全民健身站点至少配备5~7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运动项目的结合,实现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爱好者和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广泛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活动。

(五)全民健身活动突出特色形成品牌。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继续办好“网球国际赛事”“全国乒乓球比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扩大参与度和影响力,将我市大型全民健身运动会办成富有梅河口市特色的、群众喜爱并期待参与的体育文化盛会;以全民健身日、法定节假日等为节点,办好梅河口市“全民健身百日行”和“全民健身日”活动;办好“三亿人上冰雪”系列活动,提高大众冰雪运动项目普及率,打造大众冰雪项目精品赛事;继续开展好“三大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速滑轮滑、自行车等具有前沿、时尚和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培育和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项目。乡镇(街)每年定期举办各种全民健身活动和比赛。通过体育赛事活动的延续和发展,积淀体育文化,让全民健身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六)促进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梅河口市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的体育基础设施,积极探索有益于全民健身服务的产业组织形态和发展模式,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业产品内容,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渠道,发挥全民健身在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中的作用。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壮大体育产业发展的群众基础,使体育消费成为人民群众消费新时尚,让全民健身促进和支撑体育产业发展,让体育产业带动和服务于全民健身。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七)推荐场馆数字化建设。围绕梅河口市体育中心,加强全民健身场馆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强智慧体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全民健身“一站式”服务应用,实现智能健身场馆、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路径等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高群众体育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健身指导、体育服务和赛事体验的“云服务”。

(八)深化体教融合发展。以培养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为核心,以创建全国乒乓球名城、足球先进市为目标,计划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和奋斗,全面促进体教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体育协会和俱乐部开展青训项目,打造我市体育产业品牌。要建立完善的校园竞赛体系,定期开展乒乓球、足球校际联赛和市级青少年U系列赛事,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体育”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单项协会办赛能力、质量和规模,实现以赛代训、以赛促学。至少建设5个乒乓球梯队、8个足球梯队的专业竞技队伍,参加吉林省第十九届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多渠道向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职业运动队输送人才。利用2-3个奥运周期,使我市成为高层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乃至世界冠军的摇篮。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通过电视、广播及新媒体平台等建立全民健身栏目,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科学健身素养。通过送全民健身进基层、科学健身大讲堂、志愿服务“六走进”等活动,借助“全民健身百日行”和“全民上冰雪”系列活动及大型群体活动,加强体育健身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努力培育体育健身文化,形成崇尚健康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落实“十四五”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依托万人体育场及周边空闲地块,加大投入力度,丰富运动、培训、休闲业态,增加卡丁赛车、电子竞技、真人CS、射箭、轮滑、教育培训、儿童乐园等项目。实施体育公园功能改造提档升级工程,融入科技元素、运动元素、户外元素、休闲元素和网红元素等先进理念,不断丰富服务功能、引流功能、孵化功能,做大做强“全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招牌,将体育公园打造成东北地区名副其实的示范区、打卡地;全力备战2022年省运会,实施体育中心取暖、空调、灯光改造工程,更新全民健身广场健身设施,建设室内足球、排球训练馆,弥补功能不足的短板。

(三)切实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提高全民健身社会化水平。加强体育总会建设,探索体育社会组织“五脱钩”要求下体育协会“脱钩不脱管”组织建设模式,实现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加大体育协会组织监督力度,有效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有效促进竞技体育水平提升,有效推动体育文化繁荣昌盛。协会要力争达到“五有标准”,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积极承办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加强健身站点建设,逐步加大投入,完善健身站点服务功能。安排专项体彩公益金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提高上岗率,积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文件和吉林省有关建设体育强省有关要求,制定我市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广泛深入开展乒乓球、足球教学进校园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比赛,储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参加吉林省第十九届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扩大向外输送人才数量。加强体育场馆服务、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与教育等体育产业领域发展,将我市打造成全省的区域文体中心,打造成为东北地区赛事名城。

(五)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挖掘、推广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努力推进少数民族体育发展。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与示范基地功能。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将梅河口市朝鲜族民俗节体育赛事活动打造成我市少数民族特色品牌赛事。

(六)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加强各级老年体协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市老年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村)老年活动设施为依托,社会文体活动中心为补充的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网络,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有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点)、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一支体育健身团队、一项体育特色项目。以小型分散、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原则。每年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等活动。

(七)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落实国家“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捷服务。定期举办我市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

(八)推动职工体育广泛深入开展。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职工体育协会、职工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体育干部。加大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坚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间操制度,定期举办乒乓球、排球、羽毛球等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竞赛活动。

(九)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促进全民健身与体育运动项目的深度结合。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达标活动,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运动水平。依托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功能,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指导。体育行政部门重点抓好顶层设计,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逐步转变职能,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将部分具体工作交由协会或体育社会组织承办,放管结合,充分调动社会体育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70%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全民健身经费随经济增长而逐步增加。

(二)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按国家政策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对民营资本投入建设的全民健身设施,采取政府与之签订协议的方式,使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和公共体育场馆享有同等扶持政策。形成各级政府主导、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为我省建设冰雪项目强省奠定基础。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保证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全民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鼓励并支持乡镇(街)加大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村级体育设施、田径场、足球场、老年人门球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设施建设,拓展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功能。

(四)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对已经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政府将为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并给予经费补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

(五)加强全民健身信息、标准、统计等保障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打造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拓宽基层体育健身服务渠道,定期向人民群众提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和手段,提供可供群众参与选择的体育健身场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活动内容等信息。初步建成适合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群及数据综合管理与交换平台,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六)实施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催生全民健身新业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科学健身指导、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与城乡社区、商圈、工业园区的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智慧健身客厅等区域智慧健身站点,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分析应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旅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市文旅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措施。

(八)加强绩效评估。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进行全民健身大数据统计,对《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情况报本级政府。各乡镇(街)、各单位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关于《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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