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10:25: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等级      梅政办明电〔20194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开发区

      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河口市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梅河口市严防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1

 

 

 

梅河口市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法制化原则,坚定推进打击地条钢工作,持续严查严防严打,该拆除的地条钢设备要不留后患,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联合执法,更加注重举报响应,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有效机制,严惩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坚决把国家及我省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从讲政治、讲大局、守规矩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讲任何条件、不惜一切代价、不打一点折扣,切实抓好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不出现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现象。

二、集中开展全面排查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相关部门、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及职责分工内所有涉钢(铁)企业、使用中频炉企业、铸造企业、金属制品加工企业(加工点)以及具备改建地条钢生产条件的闲置厂房开展全面排查;对新注册工业企业、新建工业项目、新申请用电量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工业企业进行网格化排查;对物流仓储、钢材市场进行系统排查;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加工点)、是否存在新(改建)冶炼装置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地条钢加工企业(加工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地条钢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完成全面排查,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单位主要领导要逐级签字确认排查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遏制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局)

三、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每年的1月、7月,由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听、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排查取缔、责任追究、长效机制运转等方面情况。随机走访34个乡镇(街),督查严防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落实情况,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査若干企业(加工点)。联合督查后将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加强易发领域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对以下易发领域保持高度警惕,开展经常的排查和日常监管:具备改建地条钢生产条件闲置厂房的企业;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铸造企业;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废钢资源丰富的区域;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区域;位于行政区交界、易出现监管空白的区域;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区域。

五、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要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媒介向社会公布取缔地条钢投诉举报电话12315,完善快速响应机制;要开展日常巡查,对新开工项目、拥有中频炉企业、闲置厂房(区)加强监管;电力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新增用电量和用电量异常企业逐一排查,加强用电量监测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信息;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针对异常情况及时协调处理;环保、国土、安监、市场等执法部门,要研究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效解决办法,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査;公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打击力度。

六、强化诚信约束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诚信约束,将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和有关人员信息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通过信用平台向全社会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七、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要对辖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乡镇(街)、村(屯)要形成网格化管理,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工作方案和维稳风险防控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手段,积极稳妥处置违法制售地条钢企业(加工点)。一经发现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对企业断电、断水,封存厂房、设备、原材料及产品;二是调查产品产量和流向,全部追回已流出产品;三是将相关情况以签发文件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核实调查取证,按照国家四个彻底(彻底查清、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彻底查处)要求,7日内完成全部拆除任务,并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

八、强化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党纪政纪条例,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构成违纪的,严肃查处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防范查处不坚决、搞地方保护、给违法违规产能和制售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九、加强舆论宣传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自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解读国家产业政策,宣传地条钢的危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监督作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营造全社会盯紧看死地条钢的氛围,保持露头就打的零容忍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