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服务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 申报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焊工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电工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 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 | ||
适用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办公地址 |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市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435-4303055,4521029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1.年满16周岁。 2.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3.申报初级工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4.申报中级工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轨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下同。)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 5.申报高级工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申报技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7.申报高级技师还须: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
数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无法在线验证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工作年限个人承诺材料,本职业低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编号即可),证件照片,身份证 近期(6个月内)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 | ||
材料形式: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
收费情况 | 否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第十六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3.《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附录E《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办机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