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检所队伍建设,提升检验能力和科研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所实际工作需要,依照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下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拟公开招聘药品...
现有自然人赵昂(身份证号:220***********0181,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03号)向我局反映其身份证被冒用,被冒名登记为吉林昂润石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人提交了冒名登记撤销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调查过程中补充提交了北京市公安局二龙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信。 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查询,吉林昂润石化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5年7月16...
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主要开展投融资和各类股权投资、资产管理、金融控股等业务。现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0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2021年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名单
根据《梅河口惠源水务公司招聘人员公告》和《梅河口惠源水务公司招聘人员公告补充公告》相关规定,依据资格复审结果和两个岗位(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岗位和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现就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 考生入场时间为早7:30-8:00。 2.面试地点 梅河口市第三中学...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征信查询等环节,汪柏良等95人拟招聘为梅河口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件:公示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公示名单
根据《梅河口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现将总成绩及排名面向社会公示,另将政审、征信及体检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1《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排名》。 二、政审、征信要求 《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排名》中考生请自行下载附件2《梅河口市公...
吉林省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梅河口市河道管理站的委托,于2021年5月28日10时,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骨胶厂院内的8307.22立方米河砂。2、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四道桥南侧的3268.59立方米河砂。3、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城南村六组的2371.74立方米河砂。 三处河砂共计为13974.55立方米(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 贰拾捌万零玖佰零叁元陆角陆分...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及体能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 详见附件1:《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 二、体能测试 1、测试对象 附件1中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 2、测试时间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30。 3、测试地点 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面...
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3号公告中,序号为第7号梅河口市教育局所属梅河口市第四幼儿园确定的幼儿教师2岗位招聘人数:5人,更改为招聘人数:7人。 岗位资格条件不变: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研究生学历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435—4223522。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国管水库: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名单的通知》(吉水运管〔2021〕48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11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及时逐库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包括水库现场公示牌的更新),如责任人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水利局备案。 二、要组织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