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4日在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梅河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
各位代表:
受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逐步恢复、稳中向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1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同比下降23.2%,其中:税务部门17.5亿元,财政部门1.6亿元。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医保目录用药调整政策影响,医药产业上缴税收减少较多;二是一次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大幅下降。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同比下降2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42.8亿元、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9亿元、上年结转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收入合计97.1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1%,同比下降10.8%。加上上解支出4.1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亿元,支出合计97.1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同比下降65.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较多。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5亿元、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2亿元、调入资金2.8亿元,收入合计36.1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3%,同比下降30.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较多。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6亿元,支出合计36.1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亿元,为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9.8%,主要是本年度补缴养老保险增加,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9亿元,收入总计26.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4亿元,为预算的97.8%,同比增长7.5%。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批准举借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2亿元,发行地方债券18.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园区、城区路网、第二医院发热门诊、百村提升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2.7亿元,主要用于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五奎山旅游开发基础设施、果仁产业园区等建设项目。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62.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2亿元。
3.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全市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16.2亿元,其中:本金11.1亿元,利息5.1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强化收入组织调度,及时掌握税源及非税收入动态变化情况,齐心协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政策研究,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力做好资金争取,缓解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需资金的压力。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8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2亿元,满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拨付农民进城购房补贴0.3亿元,促销活动补贴0.3亿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拨付资金1.1亿元,兑现主导产业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拨付资金1.3亿元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2亿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年度预算执行中,统筹调度资金,全力支持“4+3”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拨付资金7.3亿元,用于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拨付资金2亿元,用于五奎山旅游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城市改造提升,拨付资金1.9亿元,用于城区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拨付资金1.8亿元,用于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0.9亿元,用于梅小野、万人体育场、山水公园等文化体育项目建设。支持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拨付资金0.9亿元,用于梅河口市高新区果仁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拨付资金0.6亿元,推进山城镇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3.民生事业得到改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30.4亿元,其中:保工资17.7亿元,保运转1.9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0.8亿元,“三保”支出保障良好。教育事业发展提质增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拨付资金6.4亿元,支持加快办学能力提升,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拨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亿元,按时发放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拨付资金1.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惠及城乡低保2万户2.6万人,城乡特困0.3万人;拨付资金0.6亿元,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费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拨付资金0.2亿元,用于全市1.5万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减轻残疾家庭生活负担;拨付资金0.3亿元,用于就业创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支出,努力提升我市就业创业创新等水平。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拨付公共卫生资金2亿元,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资金0.7亿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拨付资金2.8亿元,用于城市运转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4.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有效资金投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拨付资金3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支持提高粮食产量;拨付资金0.9亿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拨付资金0.8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5.预算管理不断增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调整,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评估、事中审核、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内容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高质量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存量,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化解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确保我市债务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各位代表,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下降,财政资金困难,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有待进一步统筹整合。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3.0版建设工程的开局之年,编制好 202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科学研判形势,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系统谋划财政工作,推动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扩大有效需求,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实效,抓实抓牢财源税源培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集中力量支持经济发展,奋力谱写梅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测算,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奠定基础。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三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
(二)2024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18.8%。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10.5亿元(按省政府取消共享收入下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同比增长17.5%。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加上转移支付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45.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4.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等1.2亿元,支出总计4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157.9%。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4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2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探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9亿元,同比下降2%。加上滚存结余12.7亿元,收入总计27.6亿元。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9亿元,同比增长3.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3.7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与改革工作
(一)大力涵养财源税源。充分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抓实财源建设工作,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金,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跟踪分析重大财税改革、产业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财源结构研究,为完善财税政策提供支撑,加快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推动二产提质、三产增效。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稳定发展预期。狠抓开源组收工作,牢固树立精细管理意识,强化税收征管服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着力发掘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支撑。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积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作用,落实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项目管理和储备,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措施,更大力度向农业倾斜。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效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产业融合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乡村实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用足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奖补等政策,放大乡村振兴资金撬动作用。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扩大教育资源扩能,支持校舍新建、维护,增加学位供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及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为全市居民提供稳定、安乐的生活保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改造等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建设碧海蓝天、草木葱茏、鸟语花香的生态城市。
(四)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格新增资产管理,清理规范业务费,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开支。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成本控制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决压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优化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绩效约束。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
(五)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确定的政府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夯实化债主体责任,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预算,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密切关注国库库款运行情况,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健全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制度,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加强融资需求端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突发事件监控和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压实“三保”保障责任,落实“三保”支出优先保障顺序,确保“三保”兜得住。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管,合理有序加快支出,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落实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加强单位实有账户监控,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安排支出。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款项。加强财政与审计沟通协作,抓实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七)全力配合预算审查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报告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做好与代表委员日常沟通交流,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2024年,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踔厉奋发、乘势而上,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高标准推进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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