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2日,梅河口市和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梅河新区拘留所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远、副局长王春翔、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殿波、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平街道调解委员会和梅河新区拘留所全体民警二十余人参加揭牌仪式,为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再添重要阵地。
按照《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拘留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梅河口市副市长、梅河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昕晔高度重视,指出要充分发挥拘留所职能优势和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积极响应,与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多次协调,召开联席会议,指派专人负责,共同谋划,优化功能布局和工作流程,建成驻拘留所调解工作室。
王春翔、朱殿波为调解室揭牌。
姚远、王春翔、朱殿波实地查看调解室建设情况。调解室严格对标人民调解规范化标准,科学划分接待区、调解区、档案区等功能区域,统一制度上墙、流程公示,确保调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驻所调解室采取“司法指导+公安协同”模式,人民调解员与拘留所民警密切配合,对符合条件的矛盾纠纷即时受理、就地调解,实现“调解+普法+教育”一体化推进。同时,建立联调联处、跟踪回访等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同步组织开展了驻所调解员专题培训。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王德刚重点围绕拘留所常见纠纷类型,系统讲解调解技巧及风险防范措施,帮助调解员掌握“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感化”的工作方法,提升调解成功率。
下一步,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将持续优化驻所调解室运行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有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王乐)
初审:王乐 复审:王德刚 终审:王春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