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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自然资源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5-06-05 15: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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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提升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6月5日上午,梅河新区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 。

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行动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系列黑恶犯罪案件被依法侦破、起诉和审判,背后“保护伞”也被深挖彻查。这一系列有力举措,极大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对扫黑除恶斗争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更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意义深远。

活动现场,自然资源局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宣传。悬挂起醒目的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精心准备了2000份宣传单、1000个宣传手袋、500册宣传册,向过往群众和中小学生发放,方便大家深入了解法律知识;设立专门的咨询台,安排专业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累计为300余人次提供了细致的法律解读 ;同时,充分利用局门前的LED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此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将普法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有效推动普法宣传在全社会的广泛覆盖。旨在提升群众对参与举报黑恶势力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扫尽黑恶势力,决不收兵”的法治宣传氛围,号召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为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凝聚强大合力。

下一步,梅河新区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工作举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责任编辑:王青发)

初审:巩佳俐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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