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梅河口市第一中学于2024年4月18号上午开展了“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律进校园专题讲座。
此次的讲座由主任周鑫主持。
周鑫在主持中提到,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同学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创建和谐校园,今天,我们隆重集会于此,举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今天的专题讲座,我们有幸请到我校法治教导员山城镇派出所陈警官到我校。
陈警官结合各地校园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典型案例,从违法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及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等方面,采用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的方式,问答互动的模式,引导师生们树立法治意识,当“危险”来临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发生。
法治意识不可少,举手投足要三思。陈警官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科普各类法律常识和安全知识。从预防校园欺凌、校园安全、杜绝犯罪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法治宣讲。将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进行精彩呈现,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学会自我保护,远离校园欺凌,做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的新时代好。
通过此次讲座活动,为了让同学们获得启示,陈警官向全体学生总结出了15个字: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慎交友
未成年人犯罪多数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辨,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立大志
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
善慎独
看见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不报警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敢维权
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坦白
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犯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这次法律专题教育,不仅让师生们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和预防、应对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切实提高了师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的滋生蔓延,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平安校园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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