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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民情直通车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0: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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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民情直通车制度》的通知

 梅组发〔202134号

各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办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市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民情直通车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1日

 

 

 

梅河口市民情直通车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巩固我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成果,着力破解现实难点堵点问题,办好居民身边的民生实事,畅通基层干部意见反馈渠道,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地位、服务群众能力,形成各级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良好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情民意要根据服务范围、涉事内容、管理权限等分类分层协调解决,要形成及时收集梳理、及时处置办结、及时反馈评价机制。

第三条 涉及一般性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形成书面民情专报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涉及重大性的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随时直接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

第二章  分级分类

第四条 根据对居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影响程度分为重大性事项和一般性事项两级。重大性事项指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对社会稳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需马上解决办理的;一般事性项指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办结,不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对社会稳定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事项。

第五条 根据收集事项涉及的领域内容分为五大类:

1.公共设施类:涉及居民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水、各类市政设施等有关事项。

2.物业住房类:涉及小区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有关事项。

3.社会保障类:涉及居民养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有关事项。

4.安全环保类:涉及生产生活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有关事项。

5.其他服务类:涉及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其他社会服务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民情收集梳理

第六条 建立民情收集速递通道,通过4种方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第一时间汇集。

1.电话信箱收集。各社区要在党群服务站内设置民生服务热线、民意墙、民意收集箱,由站长负责电话接听、接待,进行民意收集登记、分类梳理成清单台账。

2.微信走访收集。各社区的楼长要及时掌握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网格长汇报。各社区的网格长每天必须入户走访一次特殊群体、走访一次利益诉求较多的居民、走访一次问题较多的小区,同时通过网格微信群,了解本网格群众最关切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记录、梳理,每天上报党群服务站站长,站长梳理汇总成清单台账,上报社区党委书记。

3.民生会议收集。各社区要在党群服务站内每月召开一次民情恳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联席会,邀请楼长、党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自管会成员、物业公司代表、驻区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党建联盟共建单位等参加,围绕社会治理、物业管理、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通过共商共议的方式,现场研究解决一批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梳理成清单台账。

4.定点接待收集。各街道要在党群服务站设立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接待日、社区书记服务周。落实党政领导分片包保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到包保的党群服务站每月至少接待一次。落实属地第一责任人责任,社区党委书记每周要固定日期到党群服务站接待,要排成接待时间表,确保每月所有服务站全覆盖一次。接待日、服务周都要有接待记录,问题同步梳理形成清单台账。

第四章  问题处置办结

第七条 建立处置反馈速递通道,通过4种方式多渠道处置问题难题,让各类民生问题能第一时间解决处理。

1.线上协调处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建立民情协调处置工作群,各部门单位和街道要派专人负责在群内派单、接单、返单。各社区根据梳理的清单台账及时召开居委会、党委会,研究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明确沟通部门,3日内形成《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上报街道,由街道通过工作群传递至相关涉事部门。各部门单位在接单后5日内要处理办结相关事项,并将《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返回街道,遇特殊情况,工作时限可延长5日。

2.现场办公处置。各部门单位对于10日内不能立办立结的事项,要由专人及时深入街道社区进一步调查,掌握问题症结,反馈给本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通过现场办公研究商议措施,明确解决路径,准确处理群众各类民生诉求,如经多次沟通协调,无法形成有效处理办法的,要将无法办理原因、对策建议,填写到《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内,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反馈至街道。各街道社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居民代表,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与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3.书面呈报处置。各街道对收集专列梳理的清单台账、《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进行汇总,每月5日前,将本街道内的收集的民生事项、解决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矛盾、解决的建议意见、满意度测评情况等内容形成《民情专报》,分别向市委书记、市长直接进行汇报。

4.加急直报处置。各街道遇有重大性事项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任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当面报告等方式,第一时间直接向市委书记、市长进行汇报。

第五章  信息反馈评价

第八条 各街道社区在接到《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后2日内向居民反馈处理结果,并做好居民解释答复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对全市各部门处理居民诉求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测评对象为居民、楼长、网格长、党群服务站站长、社区书记,测评内容为居民反应的问题处理是否及时、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对处理的诉求不满意的,要及时了解原因,反馈至相关部门单位,并积极与部门单位沟通,明确整改措施、处理办法,向居民做好相关政策解释。

第七条 针对《民情专报》,市委办、市政府办每月要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梳理出影响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以及相关风险,及时上报市委书记、市长,针对全市共性问题,可汇同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

第八条市委督查室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民情直通车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民情直通车台账》

      2.《民情速递处置反馈单》

      3.《民情办理情况统计表》

      4.《民情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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