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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精准扶贫物流快递包裹第三期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5: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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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挖掘农村电商市场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市梅政办《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19)35号),现针对物流快递包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事宜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梅河口市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扶贫成效的销售梅河口农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

2、补贴内容及标准: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内,对梅河口市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自营网店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包裹给予70%补贴或通过市公共服务中心或第三方企业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给予70%补贴。有扶贫成效的销售梅河口农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针对往返村(屯)乡(镇)与市内之间双向网购网销的物流包裹每单按照当年邮政配送收费标准,给予快递费50%补贴。此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1.6万元,补贴金额不足时,按适当比例进行发放。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主体的证明材料

(1)村民个体申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村委会证明,个人承诺书、自营网店相关材料;

(2)合作社、扶贫企业申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合作社承诺书、2021年扶贫成效(如:用工、用地、分红)佐证材料;

2、申请补贴时间内的快递单号(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整理成电子版并打印;

3、申请补贴时间内快递发票复印件;

4、申请主体个人的汇款账号明细;合作社、扶贫企业的对公账号明细。

(二)申报流程:

以上材料准备完成后装订成册(4份),连同电子版文档一起报于电商产业园三楼孵化中心进行审核。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物流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我市精准扶贫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此项补贴为扶贫补贴,一经发现领取补贴企业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等行为,将对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提起法律诉讼,并酌情纳入企业及个人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航

联系电话:1650346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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