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发〔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5年9月28日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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