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发〔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思变思进思发展”工作要求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解医药产业发展难题,强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全面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推动产业发展浓厚氛围
(一)突出氛围营造。在梅河口电视台、梅河口发布政务微信平台、大河之声APP等媒体制作专题系列报道,宣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医药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服务举措。开设重点项目进行时、企业访谈、招商信息等专栏,积极联络国内知名媒体对全市医药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梅城好人等各类先进评选表彰中,注重面向优秀医药企业和一线职工,广泛宣传弘扬先进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总工会、人社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将服务医药企业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坚持“管行业必须倾力服务”,工信等行业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各类政策资源、力量,加大对医药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管属地必须倾力服务”,高新区、相关乡镇、街道要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坚持“管审批执法必须倾力服务”,审批执法部门要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强化正向引导支持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
(三)注重市场引导。鼓励医药企业运用市场的方式和手段研究破解问题,组织医药企业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医药产业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性的医药产业论坛、医药研发和投资交易会,结合实际主办区域性医药产业活动。组织医药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把创新资源转化为产业产品优势。(责任单位:工信局、组织部、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商务局、科技局)
二、抓招商落地扩容,完善多维度产业发展链条
(四)优化产业布局。紧抓建设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甬梅合作区等重大发展机遇,围绕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美、保健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重点,吸引一批域外医药企业来梅投资兴业。鼓励本地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提升医药产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招商单位)
(五)夯实产业基础。围绕医药产业链的延伸、补充和强化,加大对医药产业配套企业的引进力度,填补产业链中的空白环节,提高产业链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采取以商招商、靶向招商、乡贤招商、内外联动等多种途径,邀请客户来梅实地考察、对接洽谈,促进合作共赢,逐步完善产业链条,涵盖药物研发、原料药生产、制剂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打造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招商单位)
(六)盘活存量资源。统筹医药企业资源配置,整合闲置厂房、土地和产能,编制并发布专业的招商宣传推介材料。通过省工信厅医药产业供需平台,针对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进行招商推广和产业对接。联动医药产业发达地区,探索跨区域整合研发与生产资源的产业协作路径,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本地资源充分释放。(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药监分局及相关招商单位)
三、抓升规培育强基,构建多梯队企业成长体系
(七)注重扶小育新。对医疗器械、医美等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以及新引进、投产项目加强跟踪对接,在产业政策、手续办理、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指导企业向现代化管理和标准化生产转型,加强品牌建设,实现规模扩张和管理升级,助力企业稳健成长。(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
(八)突出升规入统。针对有培育潜质企业,加强升规入统全过程全链条服务,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高新区、属地政府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动态更新城区、乡镇升规企业培育库,分类、分区域精准施策。重点推动医美企业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升规培育。(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各乡镇)
(九)培育龙头企业。聚焦提升成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壮大规模实力,加快医药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立健全重点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协作机制,鼓励医药企业逐步在梅河建立研发、销售机构。积极推进潜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组织专家开展“一对一”上市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四、抓全面挖潜升级,构建多阶段协同创新体系
(十)壮大研发载体。支持合同研发机构、外包生产机构、定制研发生产机构发展,鼓励医药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本地医药研发机构。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一批聚焦重点产业细分领域的药物筛选、药物合成、新药报批、第三方检测、产业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着力增强科创实力,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研发本地配套率。(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药监分局)
(十一)紧盯品种攻关。鼓励中药企业激发药品批号资源优势,挖掘老品种潜力,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支持化药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新品种研发。支持医药企业研发、引进新品种,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效益。支持药品包装企业增加品种,提高产品竞争力。建立医药企业在研品种动态清单,从研发、临床、生产、上市全流程跟踪,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职能部门实时跟进。(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药监分局)
(十二)承接委托生产。针对现有生产企业研发服务能力及产能过剩情况,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无菌药品、高端口服制剂等符合国际标准的委托生产,提供产品工艺设计、工艺研发、定制生产等合同生产服务。以重点企业为试点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品种相关工艺研究业务或受托生产业务落户。(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医保局、卫生健康局)
五、抓精准服务“增效”,构建多渠道保障支撑体系
(十三)强化政策支持。围绕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科技创新等方面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奖补和超长期国债,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的政策服务,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获取并利用相关政策资源。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扶持,为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十四)畅通融资渠道。深入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和统计银行金融产品,形成企业需求、金融产品两个清单向企业、金融机构相互推送,实现银企信息互通,积极组织开展医药行业银企对接会。邀请域外金融机构和知名产业基金来梅,重点投向新药研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等重要环节,支持重点产业化项目落地。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提升支持企业发展功能。(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十五)开展人才招引。积极落实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围绕医药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引进药物研发、企业及园区管理等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鼓励医药企业探索产学结合专项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养领军型医药企业家。推动与高校建立“产才融合”沟通机制,依托康美职业技术学院,联络知名医学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设医药应用技术教育和实训基地,常态化组织企业赴高校开展校园招聘,着力培养、招引一批技艺娴熟的医药产业工人。(责任单位:工信局、组织部、人社局)
六、保障措施
(十六)压实各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职责,工信局、高新区等部门要靠前服务,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精准掌握发展需求。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解决,以责任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招商引资、产品研发、科技创新、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研究制定符合医药产业发展的配套扶持政策。打好降本减负组合拳,用好国债基金等政策工具。注重制度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集聚各方资源要素,形成共促发展合力。
(十八)定期跟踪反馈。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汇总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医药企业在政策落地、项目建设等环节的痛点开展梳理分析,及时调整优化服务举措。针对企业在政策落地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政策供给质量与精准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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