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10-09 16:16: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梅政规〔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坚果产业是我市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全面深化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松子、核桃、榛子等坚果(仁)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聚焦重点、转型引领,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将坚果产业打造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到2025年,推动坚果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产业集群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形象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现代化产业体系初具雏形。形成汇集全球70%松子原料产量、其他坚果产品市场占有率翻倍,规上坚果产业产值12亿元以上、新增3户规上坚果加工企业的产业规模。到2030年,实现坚果产业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将坚果产业打造成为食品加工核心产业。形成汇集全球80%松子原料产量、其他坚果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规上坚果产业产值20亿元以上、新增10户规上坚果加工企业的产业规模。

二、重点措施

(一)加强财政投入和金融税收支持。

1.争取坚果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坚果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超长期国债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指导企业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等资金。支持省外来梅投资企业享受吉西南产业转移示范区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设立坚果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和信贷担保奖补资金。探索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整合财政与企业投资,设立坚果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政府每年列支不少于50万元,坚果企业按照不少于1:1的方式配比,用于坚果企业开拓市场、产业宣传、市场服务等。(牵头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3.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创新制定适合坚果产业的货物抵押、仓单质押、信用贷款等特色专属金融产品,助力坚果产业融资。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各金融机构适度放宽贷款条件,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放宽贷款期限,增加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对于域外有真实交易的个体工商户,可为其融资。(牵头部门:金融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财政局)

4.充分享受税收政策。2027年底,小规模纳税人的坚果企业,支持在适用3%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1%征收率征收。支持坚果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销售发票,以及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9%或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对坚果企业调整数电发票额度的需求,提前做好经营情况核查和确认,确保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的发票额度得到保障。

(二)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5.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发挥城市商圈的集聚、带动作用,加强与央企、国企、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国内外企业在科技创新、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快发展壮大我市坚果龙头企业。支持规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2025年市级龙头企业达到5户,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支持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加强坚果特别是松子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促进坚果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资源招项目、以资源上项目,围绕资源禀赋上下联动、内招外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项目优势、经济优势。深化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全力打好招商安商稳商“组合拳”,积极引入有实力的高端坚果企业。(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配合部门:林业局、科技局、发改局)

6.优化坚果市场主体服务。将发展坚果产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域内现有坚果企业做好服务,实施“一对一”帮办代办机制。建立滚动式坚果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实现精准服务和高效服务,坚决做到“无事不扰”。帮助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整改提升,杜绝以罚代管。切实解决坚果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为坚果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权力做减法,服务做乘法,创建营商环境新高地,促进果仁产业集群成链发展。(牵头部门:发改局、商务局、高新区,配合部门: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7.支持现有坚果企业提升建设规模。对现有坚果企业的改(扩)建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提供全流程服务,并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应政策,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发改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属地乡镇<街>)

(三)完善坚果采购渠道。

8.支持域内坚果企业组建坚果集团。鼓励域内坚果企业整合资源,成立坚果集团。利用坚果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支持以坚果集团为主体代表域内坚果企业出访产地国家,与国外、国内原料产地洽谈合作,化零为整,实现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坚果集团组织有意向的域内企业,参与对俄、蒙、朝的贸易往来,参与境外松子贸易谈判,解决商贸纠纷,进一步增加话语权,逐年扩大原料市场占有率。(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林业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9.支持松林培育和原料基地建设。鼓励域内国有集体造林地块,采用与坚果企业合作造林、利润分配的方式合作。支持企业与域内红松果林种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鼓励以坚果集团为主体与大兴安岭、长白山等坚果产地开展合作,建立东北乃至全国红松种植基地,5年内建立万亩以上红松林。支持企业搭建红松林木种苗交易平台,组织召开苗木交易会。与国家、省级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深入研发红松矮化技术,发布苗木种类、规格和数量变化情况。(牵头部门:林业局)

(四)支持加工企业创新发展。

10.支持企业进行产品技术升级。鼓励坚果企业与省内外知名农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吸引科技成果来梅落地转化,并研发新产品。支持企业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数字化改造。在2025年底之前,首次获得省级“智改数转”项目、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申请给予补助。鼓励企业进行多样化和差异化生产,打造可替代性较低的高附加值产品。积极推进企业与国家知名干果零售品牌合作,开展代加工业务,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牵头部门:科技局、工信局,配合部门:商务局)

11.鼓励企业开展科创研发。鼓励企业聘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到坚果生产加工企业担任“科创专员”,对首次入选并成功签聘不少于两年合同的企业,申请给予入驻企业省级补助经费。支持企业重点围绕坚果深加工、冷藏保鲜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向上争取研发投入补助、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坚果企业申报吉林省现代农业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牵头部门:科技局)

12.支持企业建立创新平台。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引导坚果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纳入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坚果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坚果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首次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请上级给予奖补。(牵头部门: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税务局)

(五)加大坚果流通体系建设。

13.支持坚果线下市场建设。利用省级果仁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资金,支持建设梅河坚果展示展销中心,积极争取中华供销总社新网工程资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立规模化的东北亚国际坚果交易市场,提高坚果产品的流通效率。推进“民生仓储”物流项目投入运营,争取通化海关支持批准设立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方便开展坚果进出口贸易,指导坚果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办理融资贷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配合部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供销社)

14.支持坚果企业建立线上市场。搭建“梅河口市P2C产业电商平台”,平台以进出口、金融、贸易、期货为核心,在风险管控、金融流入、效益提升等方面为坚果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鼓励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在返还房屋租金、补助宽带费用、提供全流程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入驻园区的坚果电商企业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财务咨询等服务,免费使用园区会议室、路演厅、直播间、摄影棚等多功能室,提供线上运营、线上直播、拍摄视频、剪辑等技术支持。引入专业运营公司,打造松子IP形象,设计人物小传,撰写剧本,制定动画片或视频短剧,讲好梅河松子故事。推进线上线下两端融合,创建淘宝企业店、抖音账号和微信小程序。(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供销社)

15.加强坚果产业宣传。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多维度宣传坚果产业发展特点及现状,以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知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坚果产品,多角度展现坚果产业发展和坚果文化成果,尽快形成全社会关注坚果、消费坚果、投入坚果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宣传部,配合部门:融媒体中心)

16.搭建“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平台。每年利用坚果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组织举办以坚果为主题的产品交流会、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引导国内外商户、上下游企业参加展会,共同研讨坚果产业的发展方向及未来趋势、国际市场各品类的行情、价格等,着力打造梅河口松子金字招牌。支持企业自主参加德国科隆展、中国坚果果干食品展览会、上海进博会、北京农交会、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农博会、海南冬交会及中国品牌日等各类展会和活动,展示梅河坚果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品牌竞争力。(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旅发集团、供销社)

(六)完善坚果特色品牌和市场准入制度。

17.创建“梅河口松子”中国驰名商标。建立“梅河口松子+企业品牌”的母子品牌,实现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区域公用品牌。完善品牌设计及管理机制,保障“梅河口松子”区域公用品牌可持续性发展。开设“梅河口松子”门店和展示区。培育我市成为全国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松子产业成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优”的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建设指导站作用,预先为企业植入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切实获得品牌效益。(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供销社)

18.完善坚果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和标准体系。对新建的坚果企业,相关部门全程指导,确保企业按照生产许可标准进行建设,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审批。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对坚果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控制。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坚果产业企业标准,并在全国推行,树立行业标杆。引进专业的检测检验机构,保障坚果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19.指导商标标识标签规范使用。每年集中对全市坚果企业开展2次以上商标标识标签规范使用培训。指导企业更新产品外包装,提高坚果产品的溯源性。按照企业需求,对产品、包装等商标标识标签提供指导。保护坚果企业在商标索赔、域外举报等纠纷中的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商务局统筹全市坚果产业发展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松子协会专业人员做好服务企业、政策解读等工作,牵头解决坚果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加强配合,共同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地。

(二)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制定坚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对符合资金用途的事项,坚果办公室可向财政部门提出扶持资金申请;同时,财政部门和坚果办公室要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增强服务保障。坚果办公室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常态化深入企业了解问题和诉求,通过政企早餐会、书记市长直通车等机制,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实行职能部门执法背书制度,相关部门到坚果企业开展检查时,需备案批准并报备,切实做好精准服务、高效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政策解读:《梅河口市关于支持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