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解读《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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