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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4 15: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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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梅河口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

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吉政办发〔2018〕1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9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整治全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彻底清除“脏、乱、差”现象,以整脏治乱、完善措施、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现梅城面貌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城市出入口周边。

1. 清理违法建(构)筑物。依法全面清理拆除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 清除各类垃圾等。彻底清除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依法整治影响观瞻的破旧建筑;整顿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经营场所;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3. 修复立面容貌。改造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建筑、围墙立面;治理出入口周边乱贴乱画、乱扯乱挂行为。(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4. 强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管理,加强交通组织,完善出入口停车服务功能,治理违规停放、占道修车、超限超载、沿途洒落等行为;规范物流货站等经营服务活动,保证交通安全顺畅。(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5. 提升景观效果。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消除裸露地面;增强亮化美化,提升出入口道路照明,满足行车安全需要;加强景观建设,体现地方元素,塑造优美景观。(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二)公路沿线(含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1. 规范标志标牌。严格控制非公路标志标牌数量,规范公路标志设置;消除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增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公路服务设施,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责任部门:国省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负责)

2. 清理违法建筑、牌匾。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公路两侧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负责、控制区外〈含县、乡、村路〉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3. 强化环境治理。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各种垃圾,消除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负责、控制区外〈含县、乡、村路〉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4. 整治安全隐患。按照公路安全保护要求,排查并清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及防护栏、防护网、龙门架等安防设施的日常维护。(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负责、控制区外〈含县、乡、村路〉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5. 提升绿化美化。按照公路绿化规范,增加公路两侧绿化面积,具备条件的要在公路用地外恢复、新建、改造、更新防护林带,提升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水平,打造不同风格的美丽景观。(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负责、控制区外〈含县、乡、村路〉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三)铁路沿线(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1. 整治违法建设。依法清理拆除沿线违法建(构)筑物;整修破损建筑和老旧功能用房;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治理沿线乱贴乱画乱挂行为。(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负责、控制区外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2. 整治环境卫生。整治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生产办公院落、员工生活区以及其他铁路控制区内的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日常保洁;清除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清除沿线“白色污染”;规范沿线依法依规设立但不符合设立标准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清理沿线违法违规设立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责任部门:控制区内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负责、控制区外由辖区各乡镇〈街〉负责)

3. 管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要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发生各类影响铁路列车通行安全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4. 加强造林绿化。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充分利用空闲地、荒地、拆违治乱后的土地资源,提高绿地覆盖率,消除铁路两侧裸露地面和空闲地。(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2019年8月15日前,各责任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综合整治行动,并将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报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4891000)

(二)突出重点,取得成效。各责任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突出解决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2019年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各类垃圾全面清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确保今年有变化、见成效。2020 年要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注意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办法,积极探索维护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具体落实方案,层层分解目标,明确行动内容、行动措施、保障机制、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将此次行动纳入“梅河口市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调度评估,并定期予以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行动落实要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城市“厕所革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科学安排,严密组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等、不靠、不推,不得降低标准,不得只是落在纸上没有实际行动。

(四)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入行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可采取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让群众主动发现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及时、认真、妥善处理。

附件:1. 梅河口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梅河口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梅河口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宏岩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冀广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

曲  权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宏岩兼任。

附件2

梅河口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项 目

目  标

内  容

责任部门

1.城市出入口周边

清理违法建(构)筑物

依法全面清理拆除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管执法局

清除各类垃圾等

彻底清除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依法整治影响观瞻的破旧建筑;整顿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经营场所;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

市城管执法局

修复立面容貌

改造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建筑、围墙立面;治理出入口周边乱贴乱画、乱扯乱挂行为。

市城管执法局

强化交通组织

规范交通管理,加强交通组织,完善出入口停车服务功能,治理违规停放、占道修车、超限超载、沿途洒落等行为;规范物流货站等经营服务活动,保证交通安全顺畅。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提升景观效果

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消除裸露地面;增强亮化美化,提升出入口道路照明,满足行车安全需要;加强景观建设,体现地方元素,塑造优美景观。

市城管执法局

项 目

目  标

内  容

责任部门

2.公路沿线(含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规范标志标牌

严格控制非公路标志标牌数量,规范公路标志设置;消除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增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公路服务设施,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

市交通运输局

省高速公路管路局梅河管理分局

清理违法建筑、牌匾

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省高速公路管路局梅河管理分局

各乡镇(街)

强化环境治理

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各种垃圾,消除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

市交通运输局

省高速公路管路局梅河管理分局

各乡镇(街)

整治安全隐患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要求,排查并清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及防护栏、防护网、龙门架等安防设施的日常维护。

市交通运输局

省高速公路管路局梅河管理分局

各乡镇(街)

提升绿化美化

按照公路绿化规范,增加公路两侧绿化面积,具备条件的要在公路用地外恢复、新建、改造、更新防护林带,提升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水平,打造不同风格的美丽景观。

市交通运输局

省高速公路管路局梅河管理分局

各乡镇(街)

项 目

目  标

内  容

责任部门

3.铁路沿线(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整治违法建设

依法清理拆除沿线柴草垛、厕所等违法建(构)筑物;整修破损建筑和老旧功能用房;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治理沿线乱贴乱画乱挂行为。

中国铁路沈阳局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

整治环境卫生

整治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生产办公院落、员工生活区以及其它铁路控制区内的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日常保洁;清除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清徐沿线“白色污染”;规范沿线依法依规设立,但不符合设立标准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 等;清理沿线违法违规设立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

中国铁路沈阳局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

管控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要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发生各类影响铁路列车通行安全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中国铁路沈阳局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加强造林绿化

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充分利用空闲地、荒地、拆违治乱后的土地资源,提高绿地覆盖率,消除铁路两侧裸露地面和空闲地。

中国铁路沈阳局梅河口地区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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