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函〔2018〕79号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梅河口市农村安全饮水巩固
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梅河口市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请示》(梅水文〔2018〕28号)。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梅河口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
二、调整内容如下:将原规划工程总投资3711.2万元,受益人口4.4533万人,贫困人口3736人,调整为规划工程总投资5289.79万元,受益人口7.4万人,贫困人口4355人。补充巩固提升工程61处,涉及海龙镇等16个乡镇,大榆树村等48个村,61个村屯,受益人口2.98万人,979名师生,贫困户353户,贫困人口619人,总投资1578.59万元。新建设水源井30眼,水泵及附属设施30套,机电设备配套30台组,变频设备30台,更换水处理设备24台,更换滤料1处,安装二级水处理设备6台套,消毒设备4台套,管网改造5处,并网6处,泵房6座,水源地保护36处。
三、你局要加强工程运营管理,按照规划内容严格组织实施。
四、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此复。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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