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决策部署,梅河口市将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作为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三年攻坚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目前,示范园已部分满足生产运营条件,正处于对接大型肉牛企业入驻、保障顺利投产运营的关键阶段。为确保示范园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本《意见》主要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2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肉牛屠宰量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围绕企业入驻合作、扶持政策及工作职责分工展开。
(一)企业入驻相关合作内容(对应《意见》第一至六条)
1.合作模式:明确入驻企业(或指定合作方)承租示范园运营,享有优先续租权及在资产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2.合作期限:租赁期为20年,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经营。
3.租金标准:由田源集团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市场水平确定,确保公平合理。
4.交付方式:采取分期建设、分期交付、分期租赁方式,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灵活适应建设进度。
5.租金支付:按年支付,减轻企业初期资金压力。
6.建设内容调整:入驻企业需承接已完成的建设内容,未实施部分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依法调整,体现“定制化”服务。
(二)相关扶持政策(对应《意见》第七至十三条)
1.投产准备期扶持:给予入驻企业3年的投产准备期扶持政策,降低初期运营成本。
2.牛源保障运输补贴:为弥补牛源不足,推动屠宰量倍增,对年度新增屠宰量1千头以上的企业,分四档给予每头200元至500元的运输补贴奖励,补贴期限5年,总额上限1亿元。
3.秸秆饲料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给予“秸秆饲料化”和“粮改饲”相关优惠政策。
4.上市挂牌奖励:对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港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单户1000万元上市奖励。
5.产值突破奖励:对工业产值及梅河总部经济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30亿、50亿、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绿电产业支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绿色新能源设施,降低碳排放及运营成本。
7.其他配套政策:在人才、金融、科技、物流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支持,确保国家、省级政策及时兑付。
(三)工作职责与分工(对应《意见》第十四至二十一条)
明确了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高新区、国资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政数局、工信局、司法局、市场局、教育局、人社局、税务局、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开源集团、广源集团、田源集团等21个部门及国企的具体职责,形成服务保障合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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