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实施的《关于印发梅河口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函〔2023〕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建联发〔2021〕5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主观主观能动性,补齐短板、加强建设,严格高效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梅河口市市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文件起草过程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结合梅河口市实际情况,在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实施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共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科学管理,确定分类类别、明确责任主体、推动源头减量、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二是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三是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强化示范引领、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夯实学校教育基础、营造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实施方案》里明确规定各单位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职责,要求各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梅河口市政府成立了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协同联动、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监督考核。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开展经常性督导和调度,推进实施方案落实。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梅河口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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