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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1 16: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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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过程

针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工作存在流程不优、时间过长等矛盾和问题,政数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开展了包括审批在内的审批办理全流程改革。前期,王军副市长、大蔚副主任、士岩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研究改革具体方案、措施。经过全面调研、历经7次整合、压缩,充分运用容缺受理、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排队审批变限时审批和告知承诺等方式,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改革任务,形成了《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履行了集体讨论、征求意见等程序。

二、成果亮点

一是最大程度并联办理。通过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行政审批为主线,将项目单位项目启动和各阶段准备与行政审批工作紧密对接、环环相扣,实现材料最简、用时最短、流程最优、在线监管。将审批部门的审核、招标采购、财审等办理环节尽量通过并联办理,不再单独计时。

二是最大限度压缩时间。例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从127天压缩到75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办理从64天压缩到48天。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全部进行压缩: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由81个工作日压缩到69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类由71个工作日压缩到6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由64个工作日压缩到61个工作日。

三是充分整合优化流程。市工改办联合市项目中心,将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重新制作办理流程图,并按照流程图配备情况说明。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由七部分组成。

一是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使用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重大项目召开联席会议、发起项目协同、行政审批与评估评审联动的方式实行在线审批。

二是适用范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基础设施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工业类、小型类(含工业扩建类)、带方案出让类(含标准地出让类)及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三是工作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一长二员三督N帮制”。

四是工作流程。发起项目协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五是工作要求。加强行政职能和服务意识的同频共振加强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加强行政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机融合。

六是建立审批工作人员容错纠错机制。按照“宽进、快办、智能、便民、公开”的审批理念、非禁即入的审批理念、由以审代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审批人向改革人转变的思路,制定容错纠错制度。

七是督查督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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