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 ,指导基层开展体育活动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 ,指导基层开展体育活动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体育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521119;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文化活动场所免费试用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文化活动场所免费试用
适用对象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231526;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图书馆图书、期刊等普通文献外借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图书馆图书、期刊等普通文献外借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231526;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三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图书馆青少年文化服务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图书馆青少年文化服务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231526;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三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第三十四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图书馆读者证办理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图书馆读者证办理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231526;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三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体育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521119;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二寸照片、身份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与培养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与培养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体育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521119;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国民体质监测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国民体质监测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体育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521119;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博物馆团体观众预约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博物馆团体观众预约
适用对象 : 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5097607;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
-
事项名称
博物馆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博物馆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处(科)室
文化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错峰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231526;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自然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博物馆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报名表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无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