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与发放标准
(一)发放对象户籍在一座营镇区域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非低保老人:50元/人/月
90—99周岁非低保老人:200元/人/月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800元/人/月
注:80-99周岁低保老人高龄津贴通过“加发低保金”方式发放,无需重复申请。
二、线上申领三步流程
(一)进入平台微信搜索并进入梅河口市高龄津贴管理平台小程序。
(二)绑定信息点击“家中老人”,按提示上传以下材料:1.老人身份证2.完成老人人脸识别验证
(三)提交申请点击“津贴申请”,按照提示补充信息〔居住地址、亲属/监护人的证件人像面、银行卡照片(吉林省内社保卡、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存折)〕后提交,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按时发放至绑定账户。
(四)信息变更高龄老人(家属)电话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进入小程序“变更申请”处更改相关信息。申请高龄津贴银行卡必须为老人本人姓名且吉林省内的社会保障卡或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存折。三、注意事项
1、老人去世或户籍迁出梅河口市,请务必于15日内向所在村报备,次月起停发津贴;
2、户籍新迁入的,自迁入当月计发,不补发、不退差;
3、不便线上操作的,可携老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及代办人身份证,至一座营镇社会事务办线下办理。
一座营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博善)
初审:王艺瑾 复审 万梓键 终审:赵丽静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