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山城镇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以推进城镇管理、农业领域治理等各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综合执法社会治理水平。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效
山城镇作为全国经济发达镇、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全省5个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之一,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路上积极推进,不断进行探索实践,进一步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效益。
(一)明晰自身职责定位
积极与梅河口市司法局对接,承接了林业、住建、文化、应急等12个领域118项利于发展的综合执法权限,形成了《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依法组织实施。
(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立足实际,着眼实战应用,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四张流程图”、《执法流程规范》,制定了案卷管理办法,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切实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决定等程序。
(三)执法保障持续优化
为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财政投入,2023年在原有执法保障基础上新配备2台执法车辆、15套执法制服和标志以及执法记录仪,提升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效率。
二、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镇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镇容镇貌整治行动、交通联合整治行动,违章建制清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镇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乱象得到有效清理规范,店铺招牌统一规格审批,进镇货运车辆得到有效管控,乱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年初以来纠正商铺店外面摆放行为120余次,占道经营50余次,配合交警队查处大型货车违章停放15次,查处并制止三轮车国道载客行为20余次。
(二)农业执法工作
建立农业执法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实行“日常巡查+普法宣传”的方式开展农业领域执法工作。制定了《山城镇林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办法》、《常态化巡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通过开展实地巡查和宣传教育,制止和减少乱砍盗伐、林粮间种以及危害森林安全等行为;春耕、秋收期间,在各村主要路口、田间地头,免费为农机用户发放反光贴,制止农用车客货混载行为,向广大农机驾驶员宣传农机安全常识;安排专人对无疫区动物引进、无害化处理、禽畜出栏、产地检疫等进行检查,对辖区内养殖大户开展动物防疫宣传,定期对辖区内冷库开展抽查、检查。
全年累计林业巡查150余次,发放传单2000余份,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共计查处滥伐、盗伐案件6起,林粮间种案件2起,违法建筑护林房1起;免费发放农用车反光标识900余张、《至广大农机驾驶员一封信》1500余份;开展无害化处理143起,开具动物检疫证明2000余份、防疫宣传15次.
(三)应急管理工作
与镇应急办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对镇域内大型企业、鞭炮经营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每季度对镇域内危化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共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2023年9月,在全省深化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上,荣获“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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