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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09: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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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省价综[2012]24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吉林省物价局授权,在对梅河口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省级示范园由380元/人.月调整为450元/人.月,校附设幼儿园(班)由100元/人.月调整为140元/人.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联系,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3月8日。 

联系电话:4221176 

电子邮箱:sfk4221176@163.com 

传    真:4221700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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