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和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着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8.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1.5%。加上转移支付收入41.67亿元、上年结转13.72亿元、调入资金0.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7亿元、政府一般债务收入7.75亿元,收入合计79.12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2%,同比下降6.6%。加上上解支出1.68亿元、调出资金0.8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2亿元,支出合计79.12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19.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3.05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56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87亿元,收入合计61.54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1.9%,同比下降6.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0.6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28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89亿元,支出合计61.54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82亿元,为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3.9%,主要是本年度补缴养老保险增加,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2.8亿元,收入总计28.6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15亿元,为预算的101.8%,同比增长5.5%。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4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97.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99亿元。控制在省下达我市债务限额197.83亿元以内。全年共发行债券50.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75亿元,专项债券42.87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新增、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继续实施“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围绕上级重大政策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力做好资金争取,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4.71亿元,全年发行债券50.6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美丽乡村示范县、百村示范、城市供热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支出压力。积极引导扩大消费需求,落实新能源车辆推广、文旅和商贸流通消费等扶持政策,筹措拨付资金0.29亿元,通过发放消费券、贷款贴息、以旧换新等财政补助方式,促进汽车、住房及日常消费扩容提质;拨付资金1.93亿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拨付资金0.59亿元,用于旅游宣传及冰雪旅游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拨付资金0.3亿元,用于山城镇现代物流园、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健康食品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拨付资金0.1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生产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持续增加民生投入,民生保障全面加强。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28.12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6.35亿元,保运转支出1.72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0.05亿元。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拨付资金6.7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经费得到全面保障,新建光明中小学,对42所学校进行修缮,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提高社保水平。拨付资金10.21亿元,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分别提高82.94元、118.94元和22.57元,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10元和5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月标准提高5元;支持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市民食堂正常运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资金6.4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元和5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应急管理和防灾救灾。拨付资金0.48亿元,提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修复水利、农业等水毁设施。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0.28亿元,为0.4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个、煤矿棚户区206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拨付资金0.2亿元,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助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支持开展司法救助、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梅河口、平安梅河口建设。
3.坚持优先发展理念,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拨付资金2.8亿元,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种粮奖补政策。支持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拨付资金0.78亿元,加强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拨付资金0.11亿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资金1.44亿元,以打造环境美、生态美、经营美的宜居宜业“三美”乡村为目标,打造“千村美丽”村46个、“百村示范”村6个、美丽乡村27个、改造农村危房99户;支持农村路桥改造,拨付资金2.16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2公里、桥梁20座;统筹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1.95亿元,发挥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肉牛养殖、中草药种植等产业项目,打造富民强省标志性工程,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0.04亿元,全面落实种植、养殖成本保险等政策。
4.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推行零基预算改革。系统重构基本支出标准,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加强财政政策、项目、资金整合,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狠抓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财政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制定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制度机制45个、内控制度81个,全面规范政府支出行为,全年一般性支出、委托业务费、“三公”经费支出压减10%。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评估、事中审核、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全市84个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化解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安排化债资金0.6亿元,向上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5.29亿元,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协同,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总的来看,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各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长,预算平衡难度较大;受医药产业、房地产、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加大;有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升,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地方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5年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零基预算改革部署及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坚持为民理财,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项支出精打细算,量力而行、因事定钱、有保有压,节俭办一切事业,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新增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基本民生。三是坚持保障重点。以部分领域推进零基预算为起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兼顾各领域支出需求,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四是坚持防范风险。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5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23.26亿元,同比增长161.8%,主要是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预期增加收入。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加上转移支付收入等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58.4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53.4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等4.98亿元,支出总计58.4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6亿元,同比增长143.4%,主要是存量土地本年度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增加。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支付收入等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18.2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14亿元,同比增长2%。加上滚存结余14.47亿元,收入总计30.61亿元。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06亿元,同比增长6.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5.55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重点行业、企业,努力挖潜增收;加强税务稽查,依法对欠税、漏税进行催缴,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联动资产盘活工作,做好相关税款清算和征缴。强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计划对超额完成组收目标任务的部门予以一定比例奖励用于补充公用经费。同时开展非税收入监督检查,确保非税执收部门应缴尽缴,不留“小金库”。结合化债工作合理安排明年资产盘活计划,紧扣各部门时间清单、任务清单,加强融资银行、国企、资产主体的有效对接,把资产盘活收入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资金来源。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时刻加强与省厅沟通衔接,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多”。支持“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提高核心产业规模效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加快拨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安排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构建全市招商新格局,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效。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大红色旅游、冰雪旅游等旅游产业宣传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旅游产业服务能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企业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和侵蚀沟治理,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粮食产量。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突出支持精深加工和品牌营销,引导肉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开展“千村美丽”、“百村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危房改造和道路提升工程,同时深化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用足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奖补等政策,放大乡村振兴资金撬动作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更好满足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养老照护等领域人才需求。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财政教育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扎实做好各项制度政策资金保障,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生活待遇有效落实。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和市民食堂提质扩面等。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疾控能力建设,巩固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持和保障机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
(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增量资源与存量资源统筹、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支持有效益的投资,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积极争取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持续加强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政策统筹,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统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火墙”。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按照省财政厅“三保+”清单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强化“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科学核定部门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强化预算执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统筹推进“三保+”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三保+”支出序时进度拨付;从严管理预算外追加支出,推进特定类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盘活各类资金弥补支出缺口;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机制建设,启动国有资本预算编制,深化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化建设经营,着力降低财政运行风险。通过2025年预算执行“改革试验期”的成果检验,从2026年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持续推动绩效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完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统筹盘活全市低效闲置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高质量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管,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加强单位实有账户监控,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控预算外追加管理,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安排支出。强化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款项。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七)全力配合预算审查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报告财税改革和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做好与代表委员日常沟通交流,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奋斗。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进梅河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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