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巩固药品安全治理成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签署专项工作和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安全警示教育。

一、全面签订承诺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零售药店负责人集中签署《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明确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警示约谈,提升风险防控意识。选取药品零售药店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违规事实、法律条文与社会危害,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生动直观地揭示了触碰法律底线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药店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组织专题培训,精准解读新规要求。重点解读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系统梳理修订要点与变动内容,进一步明晰药品零售药店法定职责,持续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40家零售药店完成承诺书签订,并完成警示教育。下一步,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辖区零售药店增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冯晨)
初审:曲丽波 复审:王天琪 终审:付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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