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秋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安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出行平安。9月21日,梅河新区公安局联合教育局在第二实验中学阶梯教室召开2024年全市校车工作暨秋季学期行车安全培训会议。
会前,梅河新区公安局交管部门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行动上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首先组织全体会人员认真观看了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警醒——校车安全警示录》。该片通过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案例,真实地反映了酒后驾车、违规驾车、超速驾车、疲劳驾车等无视法规、心存侥幸而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深刻揭示了违法行车造成的严重后果,从思想和心灵深处给广大驾驶员以极大的震撼。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将校车安全纳入单位考核,建立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尤其要提高驾驶员应急处突的能力,减少因“临危一脚”处置不当造成的恶性事故。随车人员要尽职尽责,上下车时要维持好秩序,在车上要督促小孩系好安全带,下车要清点人数,防止小孩滞留车上。三是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标准要定期检查,确保校车安全状况,如车辆是否年检,保险是否到期,整改校车标识,逃生锤、灭火器、座椅的安全带、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缺失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病车”上路行驶。
梅河新区教育局副局长就如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强调了四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师生乘车安全;二是明确校车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强化校车管理负责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每学期开学前要与校车司机、照管员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交通安全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问题,为了让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全社会要共同担责、共同呵护,让道路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中小学生,保证中小学生、幼儿的健康茁壮成长。
参会校车驾驶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行车中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心中的第一位置,为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行车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会后,学校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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