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李鑫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审批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李鑫口腔诊所
类 别:口腔诊所
主 要 负 责 人:李鑫
所 有 制 形 式:私人
机 构 性 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数(牙椅数):(2台)
拟设医疗机构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天成国际住宅小区南门35号门市楼
诊 疗 科 目:口腔科***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电 话:0435-4225858
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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