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环保局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巡查监管体系,建立起一整套常态化的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机制,使水源地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道路。
一是建立严密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体系。环保局将水源地水质状况、监管能力状况、监测能力状况、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等能够反映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指标全部纳入评估体系,在2017年国家饮用水源百分制考核中,获得97.75高分,考核成绩为优。二是增加监测巡查频次,扩大执法巡查范围。市环保局每月对水库水质常规监测1次,每年都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水库水质进行全指标分析,目前水库水质监测指标已达到109项。环保局和水库局还将水源保护执法巡查区域由一、二级保护区扩大到水库周围的准保护区乃至上游清原县境内,定期对主要入库河流沿岸区域实施重点巡查。三是组建应急防护队伍,提高水源地管控能力。专门设立了保护饮用水宣传标志牌,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明确了在保护区内不准挖沙取土、不准发展排污企业、不准发展规模养殖等五不准禁令。同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要求水源地附近各村组建应急防护队伍,实行昼夜24小时巡逻检查,有效保证了水源地安全。
目前海龙水库水质状况良好,所有污染指标全部在安全范围内,水质达到Ⅱ级以上,优于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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