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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4    点击数:

梅河口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梳理2018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经验及做法

我局加强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一)建立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机制;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推动网站之间信息及数据协同共享,及时转发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及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

(三)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截至目前,梅河口市统计局共开设新媒体4个,以移动客户端(数据梅河口APP)及微信公众号(梅河口市统计局、梅河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会务指南)为主要方式。

梅河口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移动客户端(数据梅河口)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维护。其中:数据梅河口客户端主要用于发布统计工作纪实、统计科普、数据查询和会务指南等内容,数据梅河口设置了分权限查看栏目内容,对于类似会务指南这样的指定人群查看的内容进行权限设置,无权限不能看到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统计相关信息,涵盖局普法宣传、信息保密教育、调查问卷等内容。政务新媒体中发布的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梅河口市统计局政务新媒体极大的方便了领导对于数据的查阅,使“数据装进口袋”成为现实,便于梅河口市统计局对于统计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多方面的合理渠道。同时对于信息的发布,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信息发布情况。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说明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发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2018年梅河口市统计局配备了专人处理已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0件。

三、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分工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细化公文办理程序;

(二)完善会议筹备流程;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年内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梅河口市统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年初至今,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做到了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一)上半年梅河口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共42,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条,部门动态32条;

(二)移动客户端方面为数据梅河口APP,年发布信息573条,同时各专业数据按月报季报方式上传主要指标数据

(三)微信公众号主体账号为“梅河口市统计局”“梅河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会务指南”,上半年发布统计信息61条

虽然我局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通过自查和检查组的实查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公开过程内容不规范的行为。今后,我局将按照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梅河口市统计局

   2018年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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