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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89053G/2017-00767
分  类: 统计公报 ;  报告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标      题: 2016年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89053G/2017-00767 分  类: 统计公报 ; 报告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标      题: 2016年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机遇,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成果显现,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各项事业成绩喜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经济稳步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30.50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4亿元,比上年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43.30亿元,比上年下降4.7%;第三产业增加值16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9.4%,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全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801元,比上年增长2.8%。

全年完成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4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35.01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30.53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23.38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全年一般预算支出6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亿元,比上年增长5.8%;教育支出9.73亿元,比上年增长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1亿元,比上年下降8.9%;医疗卫生支出4.96亿元,比上年增长22.3%;节能环保支出1.47亿元,比上年下降13.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1亿元,比上年增长43.3%;交通运输支出1.05亿元,比上年增长6.7%。

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速度和效益双增长。全年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9亿元,比上年增长9.9%;实现利润26亿元,比上年下降19.2%;实现税金21亿元,比上年下降24.6%。民营经济全部从业人员达到22万人,同比增长0.9%。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54亿元,比上年增长4.0 %。其中,农业增加值11.88亿元,比上年下降0.1 %;林业增加值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3 %;牧业增加值 1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渔业增加值0.77亿元,比上年增长7.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2.51亿元,比上年增长6.6%。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9.79万亩,比上年增加8.66万亩,增长 6.1%。全年粮食总产量57.43万吨,比上年增长7.8%。其中,玉米产量34.68万吨,比上年增长12.3%,水稻产量22.04万吨,比上年增长2.8%。

    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4.61万吨,比上年下降0.1%。其中,猪肉产量 2.43万吨,比上年下降 1.4 %;牛肉产量 1.02万吨,比上年下降0.2%;羊肉产量 187吨,比上年增长2.7%;禽肉产量 1.14万吨,比上年增长0.6%。年末生猪存栏17.73万头,比上年下降4.4%;全年生猪出栏31.24万头,比上年下降2.5%。生牛奶产量2163吨,比上年下降17.3%。禽蛋产量7595吨,比上年增长5.3%。

截至2016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1.0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7.8%。主要农业机械与设备数量比上年末均有增加,其中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224台、柴油机5180台,联合收获机械1482台,分别比上年增长8.8%、0.5%和23.2%。

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315个,增长1.6%。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市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28个,无公害农产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全年全市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量达4.5万吨,实现产值4.8亿元,带动农民增收0.76亿元。

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54户,比上年年末增加10户。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72.3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133.2亿元,比上年增长8.1%;重工业实现增加值3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实现增加值0.8亿元,比上年下降13.4%,集体企业实现增加值0.4亿元,比上年下降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增加值24.8亿元,比上年下降5.5%。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医药、食品两大支柱行业完成增加值126.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73.5%。其中,医药工业完成增加值82.7亿元,食品工业完成增加值44.0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的48.0%和25.5%。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六大高耗能行业共实现增加值29.9亿元,比上年增长23.6%。高技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82.7亿元,比上年增长7.7%。

企业赢利能力继续增强。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5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其中,两大支柱产业实现利润48.2亿元,比上年增长38.2%,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重的82.4%。

截止2016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民营企业134户,比上年末增加15户;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1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增幅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全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2.85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全市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5.27亿元,比上年增长4.0%。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全市共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95个,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  59个。固定资产投资按三次产业分类,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0.58亿元,比上年下降1.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53.68亿元,比上年下降11.9%,其中,工业完成投资153.68亿元,比上年下降10.3 %,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67.53亿元,比上年增长43.7%。全年民间投资达到199.04 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60.0%。

全年新建项目完成投资200.75亿元,比上年增长34.9%;扩建项目完成投资28.23亿元,比上年增长66.1%;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 55.81亿元,比上年下降44.2%。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40.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商品房销售面积68.8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2%,其中住宅销售60.2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0%。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85亿元,比上年增长10.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40亿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高于乡村2.1个百分点。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133.71亿元,比上年增长11.2%;餐饮收入额30.14亿元,比上年增长8.0%。

在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体育、娱乐用品类比上年增长9.7%,家具类比上年增长23.3%,日用品类比上年增长19.7%,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28.0%,饮料类比上年增长15.3%,烟酒类比上年增长19.0%,中西药品类比上年增长20.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比上年下降7.7%,文化办公用品类比上年增长22.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比上年增长25.2%,化妆品类比上年增长44.9%,通讯器材类比上年增长6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比上年增长40.7%,书报杂志类比上年下降6.2%,金银珠宝类比上年增长18.7%,汽车类比上年增长10.9%,其他类比上年增长50.8%。

对外经济

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172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实现进口总额3947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4.8%;实现出口总额777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4%。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727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2%。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80.0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省资金168.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交通、邮电

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9.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市公路运输完成货运量418万吨,比上年增长5.8%,完成客运量8.4万人,比上年下降5.9%。年末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503.41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达到146.98公里。

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42785辆,比上年末增长5.2%。其中载客汽车达到35613辆,比上年年末增长6.2%;载货汽车4894辆,比上年年末增长2.0%。全市私人汽车保有量39643辆,比上年年末增长5.5%。

全市实现邮政业务收入54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4%。

金融和保险业

全市金融保险业实现增加值9.76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00.21亿元,比年初增加54.8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204.33亿元,比年初增加16.28亿元;企业存款54.95亿元,比年初增加22.11亿元;政府存款28.39亿元,比年初增加3.91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0.73亿元,比年初增加13.42亿元,其中,住户贷款59.71亿元,比年初增加3.15亿元;企业贷款81.03亿元, 比年初增加10.27亿元。

教育、科学技术

2016年末,全市小学48所,小学教育阶段招生4292人,在校生24789人。全市普通中学29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2所,初级中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所,12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教育阶段招生4859人,在校生13118人。高中教育阶段招生3285人,在校生9019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8人,在校生180人。幼儿园62所,学前教育阶段入园(班)幼儿为6307人,在园(班)幼儿为12437人。

2016年,市财政列支科学技术资金2.02亿元,比上年增长82.7%。年末全市已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2016年,全市专利申请量104件,授权量53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5.1%和26.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9件,比上年增长14.7%;发明专利授权量4件,比上年下降60 %。

全市现行有效中国驰名商标4个、中华老字号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1个,吉林省著名商标53个、吉林省名牌产品21个。

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2个,剧场、影剧院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14万册。全市现有农家书屋303个,实现了农家书屋全覆盖。全市农村文化大院发展到337个,村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发展到303个。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70场次,先后举办元旦新年音乐会、春节联欢晚会、五四青年节演出专场等活动。协办《中国好声音》梅河口赛区海选活动,参加此项活动的音乐爱好者达千人以上。参加吉林省长白之声合唱节,获得优秀奖。全年文化广场演出累计25场。全年各乡镇共举办文化活动、赛事32场。

2016年,全市有健身广场292个,266个行政村配建了体育器材。全民健身活动站点358个。全年开展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3项,活动广泛覆盖青少年及老年人,参与人数达60多万人次。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成绩优异。先后荣获“2016年吉林省全民健身百日行启动仪式暨吉林省首届健身操舞大赛”最佳表演奖,2016年吉林省“体彩杯”大众篮球联赛第三名,吉林省全民健身站点特色项目暨吉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大会三等奖,2016年吉林省全民健身风筝展示大会最佳扎制奖,2016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吉林省赛区总决赛青少组亚军、娃娃组冠军。

2016年,全市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4380小时,其中播出自制节目时间657小时;全年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5475小时,其中播出自制节目时间3650小时。年末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75%;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75%。

截至2016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36个,其中医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19个,村卫生室26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2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个。卫生技术人员4019人,其中执业医师1481 人、注册护士1526人。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2943张,其中,医院床位2260张。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户籍人口为600857人,比上年净减少4485人,其中城镇人口271644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5.2%。全年出生人口4663人,出生率为7.73‰,比上年增长0.9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747人,死亡率为4.55‰,比上年降低1.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8‰,比上年增长1.93个千分点。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3.34(以女性为100)。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49157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43537人;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5352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不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47307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2.0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83元,比上年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710元,比上年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115元,比上年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827元,比上年增长6.7%。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34万人,比上年增长2.8%。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78万人,增长2.7%。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4.01万人,比上年增长1.8%。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82万人,比上年增长0.07%。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92万人,比上年增长0.08%。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9万人,比上年下降20.2%。年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5万人,比上年增长3.8%。年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4.70万人,比上年增长0.05%。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到33.55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3.78%,全年共筹集资金1.91亿元,有54.21万人次从中受益,支付补偿资金1.89亿元,占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的98.8%。

2016年,全市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8115万元,城市低保月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500元和42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5%和35.5%;农村低保年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600元和168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8%和7.4%,有效保障了全市3.2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015万元,资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08万人次,支出1703万元。全年财政共下拨救灾资金323万元,妥善安排了3.41万人次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6年,市财政列支农村五保供养补助经费730万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98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38人,分散供养对象1443人,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4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为4200元。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6个,养老服务床位2644张。

十二安全生产

201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05起,同比下降18.7%;死亡34人,同比上升9.7%;受伤136人,同比下降21.4%。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19起,占总起数的58%,同比下降8.5%;死亡2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85.3%,同比下降6.5%;受伤136人,占总受伤人数的100%,同比下降21.4%。消防火灾发生事故84起,占总起数的41%,同比下降30.6%。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同比上升100%;死亡5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4.7%,同比上升100%;无人员受伤,同比持平。

 

说明:

1.本公报发表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国家核实反馈后的数据为准。

2.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的部门统计资料。其中,外贸数据来源市商务局,边境贸易不允许对外公布,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本公报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调整城乡居民收入口径,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调整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不再统计,统计口径调整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2013年起,三次产业分类执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标准。产业分类和行业分类的关系: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