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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1243/index.html)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康美大道2018号政务大厅B区(税务专区);邮政编码:135000;联系电话:0435-5198015;传真:0435-51980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梅河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梅河新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34条,其中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47条,“梅河新区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梅河新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已办结3件,结转次年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梅河新区税务局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先审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梅河新区税务局将官方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各类事项,公开本部门相关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梅河新区税务局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内容不准确、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发挥局长信箱、“吉诉办”平台等诉求反馈渠道重要作用,以强效监督驱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梅河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仍然存在公开渠道协同性有待加强、内容形式不够多样的问题。
  下一步,梅河新区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一方面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协同联动,整合线上线下公开平台资源,逐步完善信息更新同步机制,确保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内容同源同质;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税费政策热点,动态调整公开内容,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需求同频共振;同时也将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制作图解、短视频、政策问答等解读材料,通过多形式、多角度解读,让纳税人缴费人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