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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国税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6    点击数:

梅河口市国税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梅河口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梅河口市国家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工作的决策领导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朱玉文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王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公开工作各项具体事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 

2.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管,主要的承办部门有监察室、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及全职能分局等单位,各部门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与协作,各科室都指定了公开工作兼职人员,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3.人员配置。从事该项工作的领导及兼职人员25人,分别分布在主抓承办科室和各单位。 

(二)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公开监督 

1.加强公开内部督查。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范围,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跟进、督促督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强化公开外部监督。广泛开展意见征询,举办各种主题和类型的税企恳谈会、座谈会等,主动向特邀监察员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对税务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监控及检查,及时向上级反映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条。本年度公开信息2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5条,占公开信息比例为100% 

 ()公开的内容 

累计公开信息数量为5条,2013年公开信息数为2条。其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累计公开信息数2条,占累计公开信息数量的40%2013年公开信息数1条;其他类信息累计数为3条,占60%2013年公开信息数为1条。 

()公开的形式 

1.税收政策法规发布会。为提高全市纳税人对新的税收法律政策的了解,2013年,我局共为纳税人举办税收政策法规培训班4期。 

2.税收法律宣传。通过开展税法进校园、税法进商场、税法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帮助企业和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难题。同时,我局把税收宣传同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相结合,深入到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中进行税收宣传,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讲解办税事宜和办税程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们建立纳税风险防范机制,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化服务和人性化服务,保证纳税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国家的税收政策,既为纳税人解决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又切实提高了我局的征管质量和水平。 

3.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拓展12366热线服务功能,完善了热线工作机制,即时为纳税人解疑答难。加强座席和待机管理、通话数据分析,促使12366接通率呈阶梯式稳定增长态势。 

4. 税企座谈会。全年召开1次,在7月份,就房地产涉税政策召开座谈会,解答企业涉税政策问题。 

()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保证了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度内没有发生按规定应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年度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年度内未发生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有待进一步清晰界定。在政务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界定更多是凭借工作经验进行判断,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 

2.公开的宣传力度和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保密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鉴别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同时,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2.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