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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3039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手段,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截至2022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三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了《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2022年我局多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修订和更新工作,明确有关要求。此外,另指定专人为本局的信息通讯员,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推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局长统筹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报送的政府信息做好跟踪和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关系民生方面的信息回馈,不断规范建设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积极推进政务交流平台的应用,提供多链接的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是重点围绕社保相关政策,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