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事前舆情风险评估,按照《关于印发梅河口市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梅政办发〔2018〕64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把握机制
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舆情涉及到的科室应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
二、分析研判机制
由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应急预警机制
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科室和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四、应对处置机制
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涉检网络舆情报局主要领导,并快速建立起与相关科室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五、总结评估机制
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
六、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回应、处置机制,落实回应责任,不断提高处理政务信息、感知群众冷暖和应变社会舆情的能力,提高回应质量和效率,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对涉本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办公室会同宣传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科室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务舆情,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科室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