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81MB1915288G/2024-02406 |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81MB1915288G/2024-0240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为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和《吉林省献血条例》要求,制定《梅河口市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梅河口市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方案
2.梅河口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领使用须知
3.免费游览旅游景区名单
4.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 梅河新区财政局
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 梅河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梅河口市红十字会 梅河口市旅游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梅河口市实施无偿献血“三免”
激励政策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和《吉林省献血条例》,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持续改进和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和保障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三免”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享受以下三项激励政策(以下简称“三免”政策)。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部分非政府主办旅游景区、风景区(附件2),仅限免门票,不含二次消费。
2.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
3.免费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参照夕阳红公交卡标准)。
二、政策享受人群及条件
梅河口市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或捐献造血干细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1.无偿献血奉献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献血量200毫升为1次,单采血小板一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在梅河口市申领的无偿献血奉献奖有效。
2.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通过梅河口市红十字会宣传动员、加入中华骨髓库并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有效。
3.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在梅河口市申领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有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保障措施。做好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落实是一项重要民生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无偿献血者的激励奖励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三免”政策落实。免费乘坐梅河口市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补贴给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由各公立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及部分非政府主办旅游景区、风景区产生的费用由主办方直接减免。
2.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优化细化服务流程,确保激励举措落到实处,让无偿献血者满意。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市中心血站做好符合“三免”政策享受人员信息的统计、公示、审核、办卡、推送信息等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于2025年1月1日起“三免”政策享受人员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协调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1月1日起“三免”政策享受人员免费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梅河口市旅游服务中心协调旅游景区、风景区于2025年1月1日落实“三免”政策的服务;梅河口市红十字会向市中心血站提供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人员信息;梅河口市财政局落实补贴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效。城区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公园景区、公立医疗机构等场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售票处或入口处等显著位置悬挂相应标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让广大无偿献血者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
四、其他事项
1.“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的使用应符合我市无偿献血者激励政策有关规定。
2.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根据附件要求办理“荣誉卡”。
3.“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和部分非政府主办旅游景区、风景区、在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应主动出示“荣誉卡”,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对使用伪造的“荣誉卡”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景区、就医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梅河口市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梅河口市“无偿献血荣誉卡”
申领使用须知
一、申领须知
首次办卡人员由梅河口市中心血站统一组织办理,制卡完成后(2024年12月30日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中心血站献血服务科(中心血站二楼)取卡。详情请关注梅河口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三免政策”专栏详细了解。
二、使用须知
1.无偿献血荣誉卡为记名卡,取得荣誉卡后,即可使用。首次办卡工本费无需个人承担。
2.献血者本人持荣誉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本人出示荣誉卡,可在指定旅游景区、风景区免门票入场;可在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含门诊诊察费)。
3.荣誉卡损坏、丢失等情况下补办荣誉卡,持本人身份证到梅河口市中心血站将原卡登记注销,由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到指定办卡地点办理,工本费自理。
4.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按要求刷卡,并自觉接受相关人员查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相关部门有权没收并取消该献血者持卡资格。对使用伪造的“荣誉卡”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景区、就医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荣誉卡办理咨询电话:4370616 4370400 4370617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申领咨询电话:4370629
附件3
免费游览旅游景区名单
1.知北村民俗博物馆
2.鸡冠山风景区
3.新梅城精酿啤酒博物馆
附件4
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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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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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
15 |
牛心顶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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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梅河口市中医院 |
16 |
山城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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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梅河口市第二医院 |
17 |
黑山头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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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梅河口市妇幼保健院 |
18 |
中和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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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水道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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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 |
小杨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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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1 |
吉乐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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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2 |
进化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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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3 |
曙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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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红梅镇中心卫生院 |
24 |
湾龙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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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龙镇中心卫生院 |
25 |
双兴镇卫生院 |
|
12 |
新合镇中心卫生院 |
26 |
康大营镇卫生院 |
|
13 |
杏岭镇中心卫生院 |
27 |
兴华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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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一座营镇中心卫生院 |
28 |
李炉乡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