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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河口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点击数:

梅河口市司法局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具体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推进情况

  2017年,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梅河口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制定了《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抓此项工作,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了岗位职责、责任分工和要求,目的是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分工是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各司法所、局属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报送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一)信息更新维护情况。司法局明确了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的职责,并对各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将《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依据。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司法行政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司法行政业务、法律、法规、司法行政要闻、工作动态、队伍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无公众向市司法局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本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关于不予公开信息的要求,主要是涉及个人隐私、属本单位内部文件和内部工作信息等属于《条例》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四)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情况。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的质量还需提高,特别是反映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还不够。

(二)司法行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政策需求。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公开。

(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三)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方面,经常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的需求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梅河口市司法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