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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建国路4399号;电话:0435—4246645;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民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强化组织保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2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212月31日,民政局202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7条。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民政局2022年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民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求,梳理细化了政务信息分类,增加具体业务名称项目,对发布内容进行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管理发布精准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民政局完善了《民政局信息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在推送或公布政府信息中,执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和局长四级审阅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分类理解还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发布偶尔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分类标准,进一步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和有效整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是及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第一时间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与相关科室对接了解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