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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梅河口市林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梅河大街2318号;电话:0435—4350005;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1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4条,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9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42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翔任组长,副局长刘玉明、于国林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两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信息更新及时、分类准确。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借助于新闻媒体等常规手段外,我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快捷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将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我局产生的各类非涉密信息,切实加强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二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检索功能,为广大人民群众随时查询我局有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树立了亲民爱民的政府形象。三是着力加强政府透明度建设,在本部门网站设置新闻中心专栏,实时公开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专家、媒体以及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的情况,通过发布图片和文字叙述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内容进行解读;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部门财政信息,内容全面、详细;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决策事项及政策性文件,结合梅河口市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解读、运用,便于公众理解,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样化新媒体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及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保持公开的服务热线电话畅通、便民,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部门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多以文件及信息张贴的形式公开,群众了解有限。今后我局加大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林业信息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根据群众的需要及时更换公开的内容,完善公开的效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河口市林业局 

              2022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