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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371066)

一、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按照《2021年梅河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重点公开拆迁、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继续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非新闻、消息类信息58条。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和格式答复。为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在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供热、房屋征收等事项中,在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后将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决策效果和执行结果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和格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网站建设,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制度监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严把公开内容,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在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供热、房屋征收等事项中,在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后将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决策效果和执行结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6.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还有格式不规范,链接不精准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督促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及时准确进行信息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强化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