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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371066)。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重点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继续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重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并及时公开住房保障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无不予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建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网站建设,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制度监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行检查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使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3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9644694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