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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点击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梅河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4239629,邮政编码:135000,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公开信息均按要求完成审查,无违规公开情况,同时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严格落实,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机关事务领域社会关切,系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本年度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条,涵盖财政信息、服务指南、综合政务等多个领域。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确保信息发布的精确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本年度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处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答复率为100%,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答复不当引发的争议,充分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或违规公开情况。建立机关事务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多元联动”的公开平台形式,线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同步运营“梅河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以满足不同群体信息获取需求,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中心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各科室工作责任。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在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政府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其它部门偏少。我仍将有限的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公开。由于办公用房保障科2025年末成立,其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职责,针对办公用房使用、装修、改造、核查、清理、腾退、调配等一系列保障工作,会及时补充公开事项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信息常态化机制确保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未发生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中心严格落实《梅河口市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工作要点》,完成机关事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梅河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