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581MB1772424W/2022-01479 |
分 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标 题: | 《梅河口市海龙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581MB1772424W/2022-01479 | 分 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标 题: | 《梅河口市海龙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为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2]382号),梅河口市海龙镇成为试点镇之一,探索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编制。海龙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梅河口市海龙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现将本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7日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信方式),反馈至海龙镇人民政府。我们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369123104@qq.com通信地址:梅河口市海龙镇人民政府
三、公示内容
见《梅河口市海龙镇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文本》
特此公示
海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