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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0    点击数: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严格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为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局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局信访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机制:确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把各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人员配备: 我局为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了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3人。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如何上网查询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的指导;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接受业务指导。同时,以领导和工作机构成员为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处理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培训。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和规范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逐步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是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索引。我局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几年以来由本级制作、生成或掌握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清理出的政府信息为依据,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样本,在参照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科学、规范,并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内容涉及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目标管理制度,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年内,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行为。同时,我局认真研究制定《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内容》,在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