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所、队、室:
根据局党委成员职务调整情况,经2021年第13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丁相明(梅河口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汪兆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局长抓好队伍建设,分管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纪委、督查大队、审计室、绩效办、大湾检查站,联系政治工作室、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朱殿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视频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控告申诉室。
董海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户政管理大队、全市各派出所、特警大队、特勤大队、驻京维稳工作队、驻政府警务室,联系铁路派出所。
许亚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环侦大队、经侦大队、森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警犬训练基地,联系武警中队。
段俊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政治工作室、“互联网+公安”平台办公室。
李立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禁毒大队。
中共梅河口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