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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889P/2022-00279
分  类: 产业协调 ;  批复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梅发改发〔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889P/2022-00279 分  类: 产业协调 ; 批复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梅发改发〔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4日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G220581202200005号)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快推进梅河口市新材料产业的建设步伐,对打造区域光电产业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正泰咨评字〔2022〕01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梅河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项目代码:2202-220581-04-01-880574)。 

 二、项目法人单位 

 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位于梅河新区,滨河南街东侧,百汇大街西侧,昌顺路北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80613,建成后实现年产光电新材料玻璃载板216万片。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82.34,建设包括1#生产厂房、烟气除尘设备、动力站(锅炉房)、地下消防及生产水池、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水池、综合库房、危险品库、液氧站、液氮站、天然气调压站、地磅、碎玻璃堆场、预制场地、宿舍1、非机动车棚、门卫1、门卫2、门卫3、库房1、库房2,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大门、围墙、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0843.8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217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xls